女子花100万在学校内开零食店刚两天被强制关门,理由是拒绝涨价

凡观纪事 2025-01-17 13:59:02

重庆一女子李芳(化名)利用关系,在学校内获取小卖部经营位置,尽管学校常被视为净土,却也不免遭受此类行为的玷污。

耗资100万的店铺经前期筹备终开业,却仅两日遭学校强制关闭。李芳愤而提起诉讼,将学校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李芳可继续经营店铺,校方不得关停,同时驳回李芳对学校提出的经济赔偿要求。

在重庆某知名学校,李芳为圆创业梦,斥资100万重返母校,开设了一家零食店。

她细心筹备,店铺装修与商品选购均追求极致。首日开业,学生顾客纷至沓来,场面十分热闹,生意极为兴隆。

李芳的零食店凭借多样商品及实惠价格,迅速受到学生青睐。但开业仅两日,便接到校方通知。

入驻校园商铺前,校方合同已规定商户须遵守商家规定,包括不得影响学校秩序及其他商户,此为入驻的必要条件。

简而言之,应避免价格战,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不受威胁。

李芳开业前在校内调研价格,最终定价低于其他商户但合理,故未上报学校,自行决定价格。

学校工作人员要求李芳提价,称需维持校内商铺统一价格。李芳不解且不满,认为自己的商品定价合理且受学生喜爱,无提价依据。

校方态度强硬,要求李芳涨价,否则将关闭其店铺。李芳坚守立场,拒绝了校方的涨价要求。

次日,校方派员强制关闭李芳零食店,并贴上封条。

李芳愤怒且无助,投入的100万似石沉大海。多次协商未果,她决定起诉校方,要求赔偿损失。

法庭上,李芳称校方行为构成违约,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校方辩称,其有权管理校内商铺,提价旨在维护校园整体利益。

法律分析:对事件进行法律解读,明确相关法律规定,确保逻辑清晰且用词准确,对法律条文进行合理解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需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民事权益受侵害时,责任人需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述民事权益涵盖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肖像、隐私、婚姻自主、监护、所有、用益、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商标权、发现、股权、继承等人身及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商品和服务价格须公平、合法、诚信制定,多数实行市场调节,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自主决定。

首先,校方签约时禁价格战,但李芳定价合理偏低,属市场正常范畴。其他商家定价过高致利润大,此非李芳之过。

其次,校方强行关门严重侵害李芳财产权,应立即停止干扰,准许其继续营业。但考虑到店铺初营,损失尚小,影响未达赔偿标准。

法院判决恢复李芳经营资格,同时驳回其赔偿请求。

对于案件的观点:应基于事实与法律进行分析,确保逻辑清晰且论证充分,以得出准确且公正的结论。

网友热议:校方因不愿涨价而强制关门,行为霸道。此举涉嫌欺负人,请求曝光该校,以便他人防范。

有人认为:这是学校还是黑社会?简直像在收保护费。年年杂费繁多,似为敛财。如此下去,这家零食店恐将遭受非议。

案件反思:需深入分析案件细节,总结经验教训,明确问题根源,以强化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法律公正与社会安全。

近年来,校园内也频发各种离谱事件。校园应是孩子避风港,应严管行为,杜绝腐败作风,保护学生权益,不让家长和学生成为受害者。

对此,你有何见解?请阐述你的观点,需确保逻辑清晰且用词准确,无需添加语气词,字数控制在65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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