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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5日凌晨5点,在一场疯狂的派对结束之后,17岁的少女诺拉.杰克逊,回到家中却看到了惨绝人寰的一幕。母亲倒在一片血泊之中。3个月之后,警方将诺拉逮捕。在现场没有任何硬性物证的情况下,诺拉被判刑20年零9个月。今天我们来分享一起曾经轰动一时,至今为止还极具争议的少女弑母案。
首先来介绍一下案件中最关键的两个人物,詹妮弗.杰克逊和诺拉.杰克逊母女。
詹妮弗出生于1965年。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再婚,后来父亲也去世了。可以说童年生活并不幸福,这也培养了她坚强独立的性格。从17岁开始詹妮弗就能够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了。1986年12月,詹妮弗和来自黎巴嫩的移民纳兹米奉子成婚,婚后三个月, 1987年3月17日,女儿诺拉出生。
一开始两人的婚姻很美满。纳兹米经营着一个加油站和便利店,后来还以女儿的名字为加油站的便利店命名。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夫妻二人还没有做好当父母的准备,诺拉出生之后,两人的矛盾开始不断升级。最终在诺拉六个月大时,两人申请离婚。经过了长时间的抚养权争夺战之后,詹妮弗最终胜诉,并且将女儿的姓改成了自己的姓。此后,纳兹米几乎从母女俩的生活中消失了。
离婚当时,詹妮弗刚满22岁。作为单亲妈妈,她只能不断的努力工作,赚钱养活这个家。27岁时,詹妮弗又开始了另外一段婚姻。带着女儿嫁给了一个农场主。可这段婚姻,最终也以失败告终。詹妮弗的第二任丈夫赌博酗酒,搞外遇,甚至还在诺拉的面前对詹妮弗家暴。
2001年,詹妮弗带着诺拉搬到了美国田纳西州的孟菲斯(Memphis,Tennessee),开始了母女俩相依为命的生活。在案发之前,詹妮弗是位出色的证券交易员,收入非常丰厚,但是由于工作实在太忙,对女儿诺拉疏于管教。再加上两段失败的婚姻,对诺拉也有一定的影响,不到18岁的诺拉是个不折不扣的问题少女。抽烟,喝酒,吸大麻,每天流连辗转于不同的派对之间,从来不会好好上课。
高中转学到了5所不同的学校,还是无法顺利毕业。任性放纵,经常和母亲詹妮弗吵架,总之就是一个非常狂野的的形象。据家人和周围朋友所说,詹妮弗对诺拉一直是非常宽容的,也许是觉得因为自己的失败婚姻,和无法抽出更多的时间来照顾女儿,才导致她如此脱离正轨。但是诺拉却一再挑战母亲的底线,对母亲大吼大叫,带着一大帮朋友回家开大麻party。最终,詹妮弗觉得不能再这样放任诺拉下去了。给她申请了退学,在家亲自管教她,也就是美国人说的home school。詹妮弗甚至还给诺拉实施了宵禁,告诉她,如果再不听话,就送她到无法外出的寄宿学校里去。
案发前一天,2005年6月4日,诺拉白天去做了一个精致的指甲,这是个非常重要的细节,大家可以先记下来。下午她去朋友家玩了一会之后,到动物领养中心,挑选了一只小黑猫带回家。然后换上衣服,去参加了几场朋友家举行的派对,无疑派对上有酒精,也有大麻。6月4日,晚上8点到11点,诺拉又去参加了一场当地举办的意大利节。6月5日,凌晨00:10和00:20, 诺拉接到了母亲的两通电话,催她回家。00:46分,信用卡消费记录显示诺拉在便利店买了包香烟。4:20分,信用卡消费记录又显示,诺拉去加油站给车加了油。
最终,在快5点的时候,诺拉回到了家。她先是注意到了屋前的玻璃被砸碎了。但这并没有立刻引起她的注意,因为有时候她和母亲忘记带钥匙的话,就会砸碎门锁旁边的那扇玻璃,然后把门打开。可是当诺拉走近屋里的时候,她却发现,母亲屋子的灯亮着,房门也敞开着。这个点,母亲应该在睡觉才是,当她走进母亲房间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震惊了她,母亲倒在一片血泊之中,头上还盖着一个竹篮子。惊慌失措的诺拉先是冲出家门,向邻居求救。接着和邻居一起重新回到了房子,拨打了报警电话。
很遗憾,警方和救护车赶来的时候,詹妮弗已经身亡了。她身中50多刀,手和胳膊上都有防御伤,显然和凶手搏斗过。头上有被硬物击打的痕迹。尸检报告证明死前并未遭到性侵。失去至亲,对于诺拉来说是悲痛欲绝的,但,这并不是第一次了。2004年1月6日,就在詹妮弗被害前一年多。诺拉的父亲纳兹米在自己经营的便利店里被枪杀。从便利店的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一个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凶手。在店里四处狂翻,拿走了店里所有的钱,以及监控录像的录像带。但是凶手不知道的是,监控录像带还有备份。警方至今都没有找到杀害纳兹米的这名凶手。但是他们怀疑凶手的目的并不是单纯抢劫,而是冲着某样东西。纳兹米的便利店,位于警局和一家脱衣舞俱乐部之间。警方怀疑一些公职人员可能在便利店和一些脱衣舞女郎发生了不正当的交易,而纳兹米也被卷入了交易,因此被灭口。但,这一切都只是猜测。
2005年9月29日,诺拉突然被逮捕,因为警方将她列为了詹妮弗之死的最大嫌疑人。最初引起警方怀疑的正是那通911报警电话。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细节,在电话中,接线员问道,“有没有人被枪击?”诺拉不假思索,毫不犹豫地说到,“没有!”在满屋子都是血的现场,诺拉是如何做到,看一眼就知道,母亲不是被枪击的呢?
随后,更多的疑点浮出水面。詹妮弗身上有50多处刀伤,可以说凶手在行凶时完全是失控的,更像是一种情感上的报复,属于熟人作案。案发现场虽然一片狼藉,乍看之下像是入室抢劫,凶手在翻找什么东西。但是家中没有任何值钱物品的丢失。而且随着深入的调查,警方发现詹妮弗在生前有严重的购物强迫症,甚至有一定的囤积癖,家中到处都是她购物的包装盒和包装袋。所以这一片狼藉实际上是家里的常态。
另外,家中的门锁没有被撬开的迹象,也就是说歹徒是通过砸碎那扇玻璃,然后伸手进去开的门。但是这里的疑点是,门上暗锁的位置从房屋外面是看不到的,歹徒怎么就知道暗锁在哪里,恰巧砸到碎了同一水平高度玻璃?
接着一段监控录像,几乎成为了很多人认定诺拉有罪的最主要心证(心理上的证据,并不能作为物证。)
警方在诺拉的车上搜到了一个沃尔格林药店的购物袋。药店的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当天凌晨4:04分,诺拉独自来到药店,去买一些创可贴和消毒水。当时诺拉的手一直在流血,药店的工作人员不断地给她递纸巾,帮她止血。而且她购买药物用的是现金,没有刷卡。
在报警当天,回警局做笔录的时候,诺拉也没有跟警方提到她去药店的事。她为什么要故意隐瞒这段行踪呢?诺拉自己的解释是,她觉得警方一直在注意自己的伤口,把她当嫌犯一样看,所以不愿意说。至于这伤口,是她在意大利街上被酒瓶不小心划到的。如果被酒瓶不小心划到的话,应该是划到掌心才对呀。
药店的监控录像中,诺拉穿的是长袖薄毛衣,在那么热的夏天,她为什么要穿长袖呢?是为了掩盖手上的伤口吗?诺拉自己的解释是,因为自己体毛很长,所以即使是在夏天,如果没有脱毛的话,都会穿长袖来遮盖一下。
詹妮弗在案发当天凌晨00:40分最后跟诺拉通了电话,诺拉在5点左右回到家报警。那么如果诺拉可以证明自己在凌晨00:40到5点之间,不在家不久可以洗刷清白了吗?
很遗憾,她的不在场证明也是漏洞百出。她说自己的钱包在派对的时候,落到了朋友家里,去朋友家钱包取回来之后,又去了另外一个朋友家。但是这两个朋友都否认了在12:40到5点之间诺拉去找过她们。
诺拉的两位姨妈在案发之后曾经来看望过她。但是当警方逮捕诺拉之后,姨妈们也不断的质问她,案发的那几个小时究竟在哪里。诺拉自始至终都无法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在被起诉之后,警方将诺拉的保释金设为50万美金,家人没有任何一个亲戚愿意给她交这笔钱。以至于到2009年2月9日开庭的时候,诺拉已经在监狱里,待了3年多了。
而庭审的过程可以说一个众叛亲离的修罗场。诺拉和朋友之间的塑料姐妹兄弟情被赤裸裸的呈现在法庭之上。朋友的证词中,诺拉是一个整天沉迷于酒精和大麻的问题少女。但是要知道诺拉在做这些的时候,是和那些朋友一起的。
柯比,诺拉的女闺蜜说,她曾经亲耳听说,诺拉咒骂自己的母亲是个婊子,应该下地狱。当然,也有人说,青春期的孩子,谁没说过两句这种话。但这并不能证明,诺拉就是真凶。
一位邻居出庭说,一天她在遛狗的时候,听到了诺拉和母亲詹妮弗在外争吵。诺拉冲妈妈喊道“TMD把钱给我。”
据调查,在诺拉的父亲死后,她继承了一笔不了的遗产。但是因为还是未成年人,遗产由詹妮弗代为管理。詹妮弗曾经对自己的姐姐说过,考虑等诺拉18岁成年的时候,就把钱给她。眼看再过几个月诺拉就18了,她是等不及了吗?
而对于手上的伤口,诺拉竟然有5种不同的说法。一会说,是在意大利节上弄伤了,一会儿说是在撸猫的时候,不小心被玻璃割破了,一会又说是被带倒刺的线圈划伤的,还说是在赶猫咪出车库的时候弄伤的。跟姨妈还说过,是做饭的时候烧伤的。
无疑庭审上这些证词对诺拉都是非常不利的。而给诺拉定罪的最关键证人是她一个叫做安德鲁的朋友。这个朋友证明了,案发的几个小时里,诺拉就在自己家中。凌晨快四点左右他收到了诺拉的短信,还有语音留言,说她就在家,让安德鲁过来她家找她。
可是如果诺拉真的在家谋杀的自己的母亲的话,为什么要让朋友现在来家里找自己呢?不过不管怎么样,面对检察官的质问,你在12:40到5点之间究竟在哪里,诺拉始终一言不发。
最终,陪审团基于周边证据,认定诺拉二级谋杀罪名成立。案发当日,在在酒精和大麻的作用下 冲动作案。动机是为了得到钱和自由,从此可以摆脱母亲的管教。2009年3月27日,诺拉被判入狱 20 年 9 个月,不得保释。宣判的那一刻,出庭证明她有罪的亲友拥抱在一起,看着这样一幅画面,诺拉心中应该是五味杂陈的。
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人都觉得诺拉是有罪的。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她从头到尾是主张自己是无罪的,律师也为她不停地奔走。而调查中最大的bug是,在案发现场,詹妮弗的房间里,没有检测到任何诺拉的DNA。詹妮弗一共被捅了50多刀,在如此激烈的不可能不留下凶手的一丁点线索。而事实证明,房屋内外,没有找到任何带血的刀,带血的衣服,没有诺拉的任何血迹。如果说诺拉真的是凶手的话,她在作案时,搏斗过程中留下的案发现场不可能完全检测不到她的血迹和DNA。不仅如此,事实上,警方在现场找到了两名陌生女人的DNA,至今为止也没有匹配到任何人。如果单看物理证据的话,凶手更有可能是那两个陌生人。
另外,大家还记得一开始我提到的,诺拉在6月4日,案发的前一天去做了美甲吗?案发之后,警方查看了她的手指。美甲完好无损,甚至连一点刮痕都没有。
这在如此激烈的案发现场,也是很难想象的。有人可能会说,是诺拉心思缜密,行凶时带上了层层手套,并且清理了现场自己的DNA。且不说这可不可能实现,如此心思缜密的人, 难道会忘了给自己制造一个不在场证明?
詹妮弗死的时候,她的手上攥着一缕金色的头发,而诺拉的头发是棕色的,所以这头发不太可能是诺拉的。因为詹妮弗自己的头发就是金色的,检方认为这头发大概率就是詹妮弗自己的,所以就没拿去做DNA检测。至今为止,这撮头发到底是谁,也没人知道。
很多支持诺拉无罪论的人还提出说,在那通911报警电话里,诺拉哭的那么撕心裂肺,根本就不像是演出来的。
在庭审的结案陈词中,检察官冲诺拉大吼道,“诺拉!你那晚究竟在哪儿!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诺拉一言不发,辩护律师团队也没有邀请一些愿意为诺拉说些好话的朋友,为她出庭作证。
检察官最后的那声大吼和诺拉的沉默,某种程度上误导了陪审团,让她们觉得诺拉就是做贼心虚了。多年之后,诺拉回忆说,她最错误的决定就是在庭上没有为自己辩护。事实上宣判后不久,此前唯一能证明诺拉案发当时就在家里的那位朋友安德鲁,他写信说,之前的证词可能是错的。因为那天晚上他磕了药,神志不清,手机甚至根本就没有带在身上,也没有跟诺拉发那些信息。
2014年8月22日,田纳西最高法院推翻了詹妮弗谋杀案此前的审判结果,决定对案件进行重审。此时,加上宣判前的关押,诺拉已经在监狱里待了快10年了。2015年1月,诺拉和检方达成了阿尔弗德答辩,她不想在这个案子上在耗下去了,只想尽快出狱。阿尔弗德答辩是美国法律上一个非常奇葩的认罪声明。
它是指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有罪,但承认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有罪,因此做出的认罪声明。简单的理解就是被告人不承认自己有罪,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不想再打官司了,为了能出狱,无奈之下签的一份认罪证明。
由于时间关系,这起案件中还有很多细节没有提到,比如说诺拉父亲之死的调查过程,以及诺拉母亲詹妮弗的男友马克。警方一开始也怀疑过马克,而且也没有证人可以证明马克在案发当时的行踪。不过因为没有在现场发现马克的DNA,警方就没有在顺着这条线深挖下去。
2019年,作家艾米丽·巴泽隆出版了一本探讨美国司法制度的书籍,书名为:《被控告:改变美国起诉制度和终结大规模关押的新运动》(Charged: The New Movement to Transform American Prosecution and End Mass Incarceration)。书中引用了诺拉的案例。显然作家艾米丽·巴泽隆认为诺拉是无罪的。她指出在法庭上,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应该是三角形的结构。法官在上,在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的公平竞争中对案件进行中立的裁决。
然而事实并非全部如此。诺拉案件的检察官名叫艾米·韦里奇。在没有强有力物证的情况下,韦里奇对诺拉在案发当时行踪的厉声质问无疑极大地左右了陪审团的看法。而检察官在庭审时擅自质问嫌犯是违反宪法第六条修正案的。在宣判后第五天,艾米·韦里奇的助手才把诺拉朋友安德鲁的另一份自相矛盾的口供作为“遗漏证词”提交给法院。而韦里奇也因为诺拉案件的胜诉,晋升为地方检察长。虽然说,艾米·韦里奇和助手此后因为在法庭上的不当提问和延迟提交证据而被起诉,但是由于助手坚称自己是无心,起诉随之被撤回了。事实上,田纳西州的司法系统非常看重案件的输赢。如果某位检察官在重大案件中胜诉,上司就会在办公室门前挂上“重锤奖”(Hammer Award)以示鼓励。这就导致了很多检察官为了赢得官司不计代价。但是输赢真的比正义和真相更加重要吗?
至今为止,对于诺拉是否真的谋杀了自己的母亲,依然争论不休。如果说真凶真的是她的话,为什么现场没有DNA呢,她的美甲也完好无损呢?如果不是她的话,那么那晚她又去了哪儿呢?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烧脑的问题留给别人吧,反正我看完了[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