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多期省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募投项目至今未建设

念烟谈商业 2024-07-25 22:26:44

2022年10月20日,河北省财政厅披露“2022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六十二至七十期)发行结果的公告”,其中披露的“2022年河北省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十五期)—2022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六十二期)”显示,该期债券简称:22河北73,债券代码:809015,发行规模:25.88亿元,票面利率:2.59%,发行期限5年。其中转贷给保定市徐水区政府2.95亿元,用于保定市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2023年2月10日,河北省财政厅披露“2023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和专项债券(二至五期)发行结果的公告”,其中披露的“2023年河北省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一期)—2023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显示,该期债券简称:23河北05,债券代码:2305133,发行规模:54.42亿元,票面利率:2.8%,发行期限5年。其中转贷给保定市徐水区政府2.95亿元,用于保定市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2023年8月10日,河北省财政厅披露“2023年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三、十四期)和专项债券(二十九至三十四期)发行结果的公告”其中披露的“2023年河北省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七期)—2023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期)”显示,该期债券简称:23河北43,债券代码:198734,发行规模:15.77亿元,票面利率2.53%,发行期限5年。其中转贷给保定市徐水区政府2亿元,用于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期债券项目实施单位均为保定市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个棚改项目建设期均为2022年到2024年。

发行材料之“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披露,本项目征收南城村内1033.47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南城村原址东北侧53456平方米(80.26亩)的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13445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9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54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21382平方米,绿地面积为21382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保定市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102,110.00 万元,其中安置用房建设投资 90,258.36 万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费 6,701.64 万元和建设期利息 5,150.00 万元。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9个月,计划于2022年8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发行材料之“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披露,征收八四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东侧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2283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66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170,390.00 万元,其中安置用房建设投资 153,158.60 万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费 8,541.40万元和建设期利息 8,690.00 万元。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9个月,计划于2022年8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而近日,记者在债券披露的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位置,实地查看时发现,南城村至今除了一少部分房屋已完成拆迁,绝大部分至今尚未开始拆迁,棚户区建设目前更是遥遥无期。

徐水区八四村棚改项目现状

在债券披露的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位置,记者发现,目前,八四村已完成拆迁,已拆迁区域目前已用蓝色铁皮围挡,但至今尚未动工建设迹象。

笔者关注到,2024年7月5日,徐水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资料显示,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区、北区)直到2004年7月4日,才获得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分局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发行材料披露,保定市徐水区南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02,110.00万元,2022年拟申请政府专项债券29,500.00万元,2023年拟申请政府专项债券29,500.00万元,2024年拟申请政府专项债券21,500.00万元。

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约 170,390.00 万元,其中:财政资金 35890.00 万元;融资 134500.00 万元。融资来源为发行政府专项债券,2022年已使用保定东站站城一体综合交通枢纽项目调剂债券资金 50,000.00 万元;2023 年拟申请政府专项债券 50,000.00 万元,2024 年拟申请政府专项债券 34,500.00 万元,

几期债券发行材料均披露,募投项目发行人(主管部门)责任条款均明确承诺,在债券资金到位后全力推动项目进行,确保资金充分发挥作用,保证在规定日期完成项目建设。

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

2022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六十二期)、2023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23年河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期)保定市徐水区募投项目至今并未实质性建设、棚改房至今尚未形成实物工作量。

那么,募投项目对应的十数亿元建设专项债券资金又用在了哪里?是否被“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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