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月薪4200元,月底还要“倒贴”公司300元,经理:不愿干就走

妍妍小栈 2024-03-12 1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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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4200元却要被扣4500元,一月干白了不说,还要倒贴公司300元?

公司经理表示,就是这样,如果不满意,可以离职。

我们来看看这件事。

事情经过

据黄金眼的报道,小彭和小丽在一家超市工作,月薪为4200元,公司规定本月工资需要压后20天才发,也就是说,这个月的工资,下个月20号才会发到员工个人手里。

然而,就在20日的时候,小彭和小丽突然被告知,这个月要赔偿公司4500元,原因是店里丢了几万块钱的东西。

丢失的商品需要几个店员平均赔偿给店里,按工作时间来赔,也就是谁工作时间久,谁就要赔的更多。最后,平均下来,每个店员都要赔4000多块钱。

几个员工对此有疑问,因为店里到处都有监控,怎么可能会丢了几万块钱的商品,而且巧的是选择的商品总价,仅仅比她们几个员工的工资加起来多一点点。

那这个总价是怎么来的?当小彭向经理询问时,经理既拿不出进货清单,又给不出丢失货品列表。经理只是一口咬死了就是丢了四五万元的货品。

小彭认为店里的货品最贵的也就几十块钱,怎么可能丢了四五万这么些的货品呢?

拒绝报警

按理来说丢了这么多商品,公司应该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但是经理从事发起就没想着报警,而是让几个员工均分赔偿损失。

事后,小彭几人和记者一起到店里找经理协商解决问题。记者提出来可以调取监控查看,然而经理却坚持不肯调监控。

经理又不调监控,也不报警,小彭几人怀疑经理就是为了压榨员工。经理却表示如果对此方案不满意,小彭几人可以选择离职。

白干一个月还要倒贴公司钱,换谁谁也受不了,于是小彭几人集体提出了离职申请。

本以员工集体离职,经理会有所顾忌。没想到几人离职后,经理立即从其他店调来了几名员工。店里根本没有影响正常营业。

这下小彭几人傻眼了,不止没有给经理造成威慑,还被晒在了一边,工资还是没有拿到手。瞬间觉得经理是给她们挖了个“坑”。

随后,经理向记者表示,几个人签的合同上已经明确标明了,货品丢失需要所有员工承担损失。

当记者询问,是否有商品丢失清单,或者是商品进货单时,经理称,他们公司已经核算过了,这是公司内部的事,完全没必要拿出来公示。

劳动仲裁

事情在公司那边得不到解决,小彭几人无法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寻求帮助。

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公司的规定是10月份发的是9月份工资,现在虽然是10月份了,但是公司还没有到发工资的时候。

也就是说,公司还没有做出扣款行为,这样劳动仲裁部门也没有办法介入。

丢失货品找到了?

第二天,公司经理联系到记者,这时她的说法又变了!

昨天记者和小彭几人离开后,他们公司内部再次对货品进行盘点,终于找到“丢失”的货品。原因是一部分货品是快递配送延误,另一部分货品送到了其他门店,这才造成了误会。

对此小彭觉得有点离谱,昨天经理还说公司查了好几遍,确定是丢了四五万的货,怎么一晚上就全找到了?公司就是故意克扣员工工资。

经理表示,丢了这么些货,公司也非常重视,肯定要去查系统的,刚好查系统的时候公司放假了,造成管理上的失误。

明眼人都能看到,经理就是找理由搪塞这件事,可小彭几个人却认为,只要公司将之前的工资补齐,她们也不打算再追求了。

写在最后

当前,经济的大环境显得尤为严峻,实体店铺的生意纷纷萧条,而个人的求职之路也如同迷雾重重,难以觅得一丝光明。

然而,即便在这样的困境中,企业的责任与担当也不容忽视。如果真的发生了货品丢失的情况,企业首先应当冷静地展开核查,待确凿无误后,再选择报警。

这种审慎而负责的态度,才是面对问题时的正确之选。毕竟,让员工来承担这样的损失,既不公平,也不合理。

至于那位经理,她前后矛盾的说辞,实在让人难以信服,甚至让人不禁怀疑其中是否隐藏着克扣员工工资的阴谋。

如果不是记者的及时介入,恐怕小彭等人的工资,便如同石沉大海,难以追回。

面对职场中的种种不公,我们绝不能选择默默忍受。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每一位劳动者应有的态度和行动。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职场中立足,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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