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来年前,我因伤在武汉住院动手术,生活不能自理,请了一位护工,精明能干也帅气的湖北汉子,四十来岁。
湖北是我的第二家乡,武汉是我的第二家园。从1964年考上武汉大学,毕业后先到三湖农场,后到郧西县印刷厂,直到1978年离开湖北,前前后后,酸甜苦辣,14年。我的青春,我的奋斗,我的恩怨情仇,我的娶老婆、生孩子,在湖北。所以,我与犬子,都不愿说自己是“河南担”,总说是“湖北佬”。对湖北,有感情。扯远了,言归正传,说说那位割耳朵的小兄弟。真名实姓忘记了,只记得当年给他起个绰号刀哥。他喜欢我这样称呼他。因为在农场、工厂干过,底层草根,忍气吞声,忍饥挨饿,我与刀哥有亲近感,心相连,谈得来,视他为患难之交小兄弟。何况,我付的报酬为该医院护工之上限,床头柜上好烟好茶好水果,哥俩共享之。我请他谈谈人生经历,犹如新闻记者采访,准备写人物通讯,或报告文学。互相信任,不隔心,他“竹筒倒豆子。”武汉郊区的农民,已婚,生个女儿。不幸的是,几年前,出大事,他被判刑几年,在劳改队里苦熬,刚刑滿释放不久。为什么判他?因为他割掉人家一只耳朵;他为什么割人家耳朵,因为那人睡了她媳妇;那人为什么睡他媳妇?是“打皮伴”(武汉土话,通奸的意思),还是强奸?他没明说,我也不便细问。反正,睡了,割了,被他生擒活捉于现场。“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他一手提溜着那人耳朵,一手出刀,割掉一只耳朵,血流滿脸。擦擦手,提着刀,他去派出所,投案自首……主要情节讲完后,刀哥喘口气,喝口茶,神态平静,水波不兴。我向他跷起大拇指:“割得好!割他个狗东西!”想想不对,瞬间我又改口:“咋不去法院告他?割他,把你自己也割进去了!值吗?”“老哥呀!那事没出在您身上,一口气,难下咽。再说,上法院,打官司,容易吗?”我无话可说,既不能赞扬他的“英雄壮举”,也难以对他进行法制教育。“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割也就割了,判也就判了,说啥也无济于事了。住院十多天,我俩相处融洽。当时,内人也陪护在侧。她脾气大,说话冲,有时难免说刀哥两句不中听的话。刀哥看我的面子,不计较。刀哥不在场时,我提醒内人,人家在帮咱,放尊重点!再说,你别忘了……内人摸摸自己的耳朵,听懂了。告别刀哥二十来年,时在念中。他今年应该六十多岁,不在医院当护工了吧!他有位在武汉某医院当护士的女儿,体制内,铁饭碗。但愿女儿孝顺,是刀哥晚年的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