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与愚蠢!林郑的做法虽不合理但合法,曾荫权对贪腐不严谨

热情的小狐狸 2024-12-05 07:10:41

香港的廉政公署可以说是鼎鼎大名,这当然也是香港廉政情况比较好的原因之一。但廉政情况再好,人性其实都是差不多的,经受不住诱惑的贪官不管在哪都是存在的,而更多的人则会为自己尽可能争取最大利益。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就是是否越过了法律的底线,而更多人则认为,这其实就是“聪明和愚蠢”的区别。比如,林郑月娥和曾荫权都做过备受争议的事,但林郑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就算有争议别人也无可奈何,曾荫权就不一样了,虽然他最终“上诉得直”,但牢已经做完了。

· 林郑月娥的豪华办公室引发争议

平心而论,“设法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似乎并不能说是一句贬低他人的话,因为大部分人其实都会做这样的事,只不过大多数人都会在法律或者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做这样的事,而这也是一些人眼里“聪明和愚蠢”的区别。

比如,香港前任特首林郑月娥就是部分人眼里的“聪明人”,在卸任特首后,她的一些行为引起了争议,但由于这并未超越法律的底线,似乎别人也拿她没有办法。

那么林郑月娥到底做了什么事呢?去年,有香港作家撰文指出,林郑月娥在2022年卸任之后,就租下了金钟太古广场8楼的一个单位作为“前行政长官办公室”,这个单位是整幢商厦中最为优质的单位,还拥有无敌大海景,租金当然是“可想而知”的贵,而且,办公室的装修费也高达655万元。

这位作家质疑称,如果算上林郑月娥可以领取的“每月长俸”,相当于香港纳税人平均每个月花费了90万港元去供养林郑月娥,这笔巨大开支让许多人感到不满,他们质疑称,反正林郑月娥就算卸任了也配有司机和车辆,为什么不能租一个远离市区、便宜一点的单位?

平心而论,林郑月娥这种做法虽然可能不合理,但完全是合法的,这也是她在法律范围内为自己谋取的“最大利益”。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林郑月娥租办公室,包括装修的开支都是经过立法会通过的,也编入了预算之内。媒体报道显示,林郑月娥办公室首个财政年度的整体开支虽然高达1350万元,超过了此前“前特首”每人380万港元公帑的平均数,但林郑确有特殊情况。

因为过去香港前特首的办公室都位于中环半山区坚尼地道28号,这是政府自己的物业,前特首在此办公不用交租金,这就省下了一大笔钱。而到林郑卸任时,坚尼地道28号已经“满员”,林郑月娥另外租一间办公室,这就产生了400多万的租金和相关开支。而根据相关数据查询,该办公室的租金也没有高出市场合理水平,属于合法的开支。

我们当然可以说林郑月娥完全可以租偏僻一点的办公室、给纳税人省钱,但她不省这笔钱,也不违法。

此外,林郑月娥的办公室需要装修、购置家具和设备自然也需要花钱,这属于非经常性开支——一笔付清,之后多年都不会产生此类费用,而林郑月娥在员工薪酬开支等经常性开支方面和其他几位前特首都差不多。

也就是说,林郑月娥办公室首年开支特别巨大,主要是因为有600多万元的装修费用以及她“不得不”比其他几位前特首多支付的租金,虽然纳税人多承担了费用,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

当然,林郑月娥这确实是用一种比较聪明的方式为自己谋取了更大利益,相较之下,曾荫权似乎就显得“愚蠢”了。

· 上诉得直,但牢已经坐完了

曾荫权是香港特区的第二位特首,也是香港特区首位被廉政公署调查的特首,2017年他因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处入狱20个月,后来减刑至12个月,直到2019年1月才出狱。但到了当年6月,曾荫权上诉得直,香港终审法院判决曾荫权的罪名撤销,但因为曾荫权已经刑满释放,所以案件不再重审。

那么,为什么曾荫权会被廉政公署调查,还会被判坐牢呢?主要是因为曾荫权被揭发涉嫌收受利益。

媒体报道显示,曾荫权夫妇曾在2012年时出席澳门新濠天地励盈会的春茗,当时,刘銮雄等富豪也在场,当时就有人认为,曾荫权与这些人来往过密,可能会有“收受利益”的问题。

后来还有人爆料称,曾荫权不仅与澳门人士有往来,他曾受富商何柱国款待,乘坐游艇往返澳门,还曾乘坐西区海底隧道股东张松桥的私人飞机奢侈出游。

而且,曾荫权在出访南美时,还被爆料称公费入住5万多元一晚的酒店总统套房,这也让人质疑他是在乱花纳税人的钱。

更加关键的是,曾荫权曾在接受电台访问时表示,自己退休后会去深圳定居,但媒体随后发现,他卸任后打算租住在深圳福田区东海花园的一个顶层豪华单位,该单位的面积超过6000英尺,光是装修费用就超过300万港元,但该单位的业主是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的股东黄楚标,让人不禁怀疑其中是否有利益输送。

这种种爆料,让大家对于曾荫权产生了质疑,廉政公署也因此开始调查曾荫权。最终,廉政公署以曾荫权在担任特首期间,做出涉及该广播机构的决策时,没有申报他与该机构股东的关系而被控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当然,对于种种爆料和指控,曾荫权均有解释。比如,对于乘坐私人飞机、游艇出游的事情,曾荫权曾表示自己已经缴付过费用。

而比如,对深圳住宅的事情,曾荫权则很快表示自己将放弃租住在那里。同时,他还辩解称,因为当时他还没有与业主签订相关租赁合同,所以认为“不需要申报”,这一理由似乎也能说得过去,在法庭上,辩方也是以曾荫权“判断失误”而非“蓄意漏报”进行抗辩。

当然,最终陪审团还是裁定曾荫权有罪,导致其入狱12个月,曾荫权也算是为自己“越线”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这也让一些人觉得,曾荫权属于“愚蠢”的,他可能是想“打擦边球”为自己谋取更多利益,但越过了红线,就是“愚蠢”。

尽管2019年曾荫权终极上诉得直,但其被撤销定罪的原因是原审法官没有就“蓄意失当行为”中的“蓄意”正确指示陪审团,可能会令陪审团造成误解,在大多数普通人心里,这显然不代表曾荫权真的没有“行为失当”,只代表他抓住了法律的漏洞。

· 曾荫权对待贪腐不严谨

可或许,曾荫权并非是真正的“愚蠢”,而是他本来对待贪腐行为就不那么“严谨”,所以他在行为上才会显得“随意”。

因为曾荫权的一些“亲密战友”也都涉及到了贪腐问题。比如,曾荫权的爱将、前廉政公署最高领导廉政专员汤显明就曾因为滥用公款遭到刑事调查。媒体报道显示,2013年时,有市民投诉汤显明滥用公帑、公款吃喝超标、向宾客赠送超额礼物等,廉政公署随即对汤显明展开了调查。

不过,最终汤显明还是“逃过一劫”、安全着陆:香港律政司认为,就算对汤显明提出刑事检控,也没有合理机会让汤显明被定罪,所以决定对其不提出刑事检控。当然,律政司也强调这不意味着他们认同汤显明的行为,并就他们不检控的决定进行了详细的、法律上的解释。

总的来说,就是律政司无法证明汤显明的宴请、馈赠有“延后利益”的关系,也无法证明汤显明有“贿赂”的目的。

比如,曾荫权的亲信许仕仁在2014年时因为涉贪被判处7年半有期徒刑。许仕仁是香港回归以来,涉贪被判罪成的最高级别官员。

2012年3月,廉政公署对许仕仁、香港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联等人进行了拘捕,称许仕仁在出任基金局行政总监以及政务司长期间,涉嫌有系统地接受新鸿基的利益输送。

在庭审期间,曾荫权还曾为他求情,写了四页纸的求情信,称其“绝顶聪明”,有高超的执行能力。

曾荫权表示,许仕仁在担任政务司长期间,面临了《基本法》第五十四条争议、非典等多项复杂挑战,但最终都让香港顺利渡过危机。曾荫权还表示,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是许仕仁说服他入市“打大鳄”,让香港能够成功击败国际炒家。由此可见,曾荫权和许仕仁的关系十分亲密。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曾荫权和汤显明、许仕仁等人关系亲密,他们的“三观”自然是类似的,对于贪腐问题肯定就没有那么严谨,这也导致曾荫权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这也是为什么有人认为,曾荫权这并不是“愚蠢”,而只是在他的价值观念里,这么做是“正常”的,只不过,相比林郑月娥,曾荫权肯定是显得“愚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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