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12月24日,我从湖北某中小学校民办教师岗位上入伍的。
在执教一年半时间里,我是初中二年级的数学和化学及小学五年级算术老师。当时,初中二年级的学生与我的年龄基本不分上下,有的比我还大一两岁。
初中二年级里有一个女生,还是班里学习委员,和我同年同月同日出生。有一次,她在送全班数学作业时,她特别在她自己练习册里夹着一个字条,上面写着:“老师,我非常喜欢你”。
从此,我与那女学生接触便多了起来。
后来,那个女生考到公社的高中去了,我也离开了教师岗位,当兵来到了军营。
那时,我俩始终保持书信来往,基本上是一周一封信,信的内容,没有牵涉到太多的儿女情长,大多是彼此互相激励的一些话,因为我心里青春,她还在读书,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学业上。
有一次,我写给她的信被她班的语文老师发现了,这个老师是我生产大队主任的一个近亲,知道内情的他,竟擅自将书信交给了我们生产大队的主任。
我的女友是和大队主任侄子订的娃娃亲。
我新兵训练结束后,被营长教导员挑选到营部当了通信员,后来跟随营长教导员出去施工。
1977年4月底,我在分拣信件和报纸中,发现首长收到了“地址内祥”的一封信。
当时,我忽然回想起之前女友告诉我,她的信件被老师截留的事情。
那一刻,我仔细观看着那封“首长收”的信件,发现邮戳竟然是我老家邮局邮寄过来的,心里顿时有一种不祥之兆。
为了化解“危机”,并妥善处理好这件事,我先找到了营长和教导员,将我过去做民办教师和后来处女朋友的详细经过,一五一十地向他们作了如实汇报,同时也拿出了女友的信件让他们看。
大概相隔三四天的样子,由另一个通信员值班分拣时,他将那封“告状信”传达到了营长和教导员那里,内容无非是我生活作风不好,“勾引”自己的学生等等。
后来教导员看到内容后,就直接将那封“告状信”烧了……
第二年,我作为骨干下连当了军械员兼文书(命令为班长),同年7月份入党,第三年的元月份,我被提拔为营部书记,行政二十三级正排职,月薪52块钱。
后来,我在军营的职位一路攀升,一直干到在军队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