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有媒体报道了深圳一名女子在结束自己哺乳期准备返回学校任职的时候遭到了校方单方面辞退,并且对方还给女子出具了离职证明,女子对学校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成功后校方仍不履行义务。

消息一出,网友们纷纷哗然,感叹女性在职场的不容易,尤其是生育后的女性回归职场所面临的困境。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事件概述:据当事女子爆料,自己在2021年入职深圳福田某民办学校,当时和学校签约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第三次签订的时候是2023年7月7日到2024年7月6日。

自己在任职期间怀孕,就在2024年2月的时候申请休产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女子依法享受了6个月的产假,8月份的时候产假结束,就当自己想要返岗的时候却意外被学校告知自己已经被辞退。

曝光的聊天记录中女子向校方提出自己准备返岗,询问校方能否在9月份安排岗位之时,校方回应学校下学期可能会缩减两个班,现有人员都超编,恐怕无法满足女子的要求。

果不其然,女子接下来就是校方的一系列操作,先是要求女子签署一份申请书和停工通知书,再接着就是校领导约谈赔偿方案,但是女子并没有签署,不满校方单方面作出停工的她在10月份提起了劳动仲裁。

由于校方违反劳动法在先,仲裁结果很快便在11月份出来了,结果自然是女子胜诉,法院判决校方应该继续和女子履行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支付女子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差额。

但是学校一直都没有按仲裁结果履行,并且在2025年2月24日告知女子将停止缴纳3月份社保和公积金,以及单方面给女子出具了离职证明,就这样女子被迫被辞退了。

事件在网络上传播后,有媒体记者致电学校所在的福田区教育局了解详情,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此事一直在处理中,但是目前出现了新的情况,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要知道,学校这种单方面将女子辞退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第十四条规定。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和女子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之后,第三次除非女子本人要求,学校应该和女子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而学校还是和女子签订了一年,并且在其哺乳期结束之际单方面出具了离职证明,仲裁结果也未履行。

“哎,这就是为什么年轻人都对体制带编趋之若骛的原因,没有编制的临聘教师说辞退就辞退了。”

“这学校这么不地道啊,不续签可以提前沟通双方协商赔偿,而不是掐着时间点辞退人家。”

“这是学校自找的,这时解雇要2n的赔偿,估计是没谈妥。”

学校的做法确实不合适,如果不续签应该提前告知女子,而不是在人家提出返岗后以诸多理由卡人家,还单方面辞退。
目前教育局已经介入处理,就让我们静待通报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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