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昨天发了篇稿子,很应景,尤其是发在邯郸初中生杀害同学和近期一系列未成年人犯罪霸凌问题之后。
其实中新刊发的这件事,我4年前就看到过,只不过当初还停留在“检方抗诉”的阶段,尚未到二审。
一名初中生,被15个同学围殴,掏出折叠刀刺伤3人,经历336天刑拘后,被判无罪。
其实一审法院就认定是“正当防卫”属无罪了,但是走了检方抗诉的流程。当地检察院说“这是约架,构成故意伤害罪”,于是等待二审。
我当时看到新闻就震惊了,你特么约架一个打十五个?脑子不好使,还是把自己当叶问,叶问也不过才打10个。
当时的报道写了经过,说14岁的初二少年小蒋在一次春游时,和班上一名女生说了几句话。同班的同学胡某认为“小蒋太过接近自己的女朋友”,要教训教训他。
这个小蒋比较机智,听到风声就藏了一把折叠刀在身上。可能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没想到隔了几天胡某竟然真找了15个少年把小蒋叫到厕所,掌掴、扇耳光、拳打脚踢。
情急之下,小蒋掏出自己事先携带的折叠刀挥舞,造成2人重伤二级,1人轻微伤。
法院很理智,这特么不是正当防卫是什么?对方都15个打你一个了,难道你还要在那里“我不能用刀,我要公平决斗”?这不纯二逼吗。
所以我完全看不懂法院一审判无罪后检察院那手一本正经的抗诉。
1、蒋某可以提前告诉老师;
2、蒋某事先准备了折叠刀;
3、双方属于互殴,蒋某并非没有还手之力。
这检察院一定属于绝世猛逼,师承什么马保国太极雷雷之辈,动不动意念化气,“你们15个小崽子站稳了,小心我一手隔山打牛统统震进下水道里。”
并不是没有还手之力,15个打1个,不用刀你还个手给我看看。再怎么牛逼,也不能违反物理学定律吧?动量守恒、能量传递咱就不提了,1打15,反作用力都给你反死,还搁那“属于互殴”,要脸不要?
一些人为检察院抗诉提出辩解,认为这就是程序,这就是规定,必须抗诉。
其实懂得都懂,什么必须,就是为了以后省点事,要出点争议,跟他们就没关系了。
而那个正当防卫者付出了什么代价?你一纸抗诉,他被羁押11个月不止,同时还被开除了学籍,失去了继续上学的机会。这惩罚,比那被刺伤的几个霸凌者还要更重了吧?
有些时候,我真觉得很多事情都挺扯的。不反抗,被埋了;反抗,又被拘留了。到底该怎么做?为什么更赚的都是那些霸凌者,这究竟是鼓励未成年人变好,还是鼓励他们变差?
“CCTV今日说法”最近可能因为未成年人犯罪事件频繁,也借此事来普法,只不过在他们的文章里,出现了这样一段话,让人看着就想笑。
“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应正当反抗,既不以暴制暴,亦不默默忍受,愿所有青春都能被温暖对待。”
来来来,你们直接说,被霸凌者应该怎么做?怎么才叫正当反抗?难不成请祖师爷上身,给他们来一个定身咒?
希望下次当你们的孩子也被15个“好汉”堵在厕所里掌掴、打耳光甚至被逼着吃屎的时候,你们还能这样一本正经的侃侃而谈。
本文来自公众号“走读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