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别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一位社会学家指出,偷拍是指利用拍摄设备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录下一些私密的镜头,这种行为属于偷窥行为。
这位社会学家接着指出,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不但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不过,由于法律上对“偷拍隐私”的惩罚还留有一定的空白,刑法上对“偷拍隐私”行为没有明确的界定,因此,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在刑法上就无法追究“偷拍隐私”的刑事责任了。也许是基于此,使得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屡禁不止。
这位社会学家继续指出,不过,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却对“偷拍隐私”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这一规定指出,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还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这位社会学家最后指出,总体来说,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既失德,也违法,是必须受到执法部门的的打击的。
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却时有发生呢!
这不,据网友爆料,山西某地曾经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
事件今年36岁的景女士非常喜欢郊游,只要到了周末或有闲暇时间,景女士就会到乡下走一走,看一看。
日前,景女士再次与好友一同出游了。但在走至半道时,景女士突然觉得肚子有些不舒服,于是,便打算找厕所方便一下。可谁知,找了老半天,也没有找到厕所,无奈之下,景女士只好钻进小路旁的油菜花田里方便。
而就在景女士方便的时候,景女士突然发现油菜花田中隐隐约约地伸过来了一个手机。这时,惊慌的景女士才知道自己被偷拍了。于是,景女士慌忙结束了解手并站起来怒斥偷拍的男子,可谁知,男子竟然狡辩道:这是我自己的田,我想咋拍就咋拍!谁让你来到我家的油菜花田中解手呢?
对于偷拍男子的狡辩,景女士表现得异常愤怒。后来,在景女士好友的调解下,偷拍的男子跟景女士道了歉,并表示自己会删除所拍摄到的照片。
但令景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偷拍的男子竟然食言了。在景女士离开现场后,他就把自己偷拍的部分照片发布到了网络上。但令景女士值得庆幸的是:这位偷拍的男子并没有拍摄到景女士的隐私。
以上所述,就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大致过程了。
当众多网友知悉这一事件后,网友们便纷纷地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声音网友岁月如歌:偷拍景女士的男子实在是太不讲道德了。自己已经承诺要删除照片,但却把偷拍到的照片发布到了网络上,这不是失德是啥呢?
网友春天的故事:去野外郊游,最担心的问题就是上厕所的问题,毕竟,野外没有厕所,如果进农田里解手,就会遇到各种问题呢!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老胡观点郊游,是一种放飞心情的好方式。但是,郊游的安全问题却值得考虑,尤其是对于女性来说,安全问题是更应该考虑的。
仅就此一事件而言,尽管偷拍景女士的男子并没有拍到景女士的隐私,但他的行为也是一种不讲道德的行为,也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况且,偷拍景女士的男子还违背了承诺,没有删除偷拍景女士的照片。单凭这一点,就足以能够证明偷拍景女士的男子已经失德了呢!
大家以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