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车、三轮车亮牌上路已成为大趋势,针对市面上原有的超标车,很多地区设置了3-5年的过渡期。2023年是很多地区超标车过渡期管理的最后一年。
2024年1月1日起,多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禁止上路,“禁行禁停”进入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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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江西《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
新版《条例》在原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规定的基础上,补充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科学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采取措施推动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此外,新版《条例》将原条例规定的“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修改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将原条例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修改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子设备”的规定;明确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隧道、高架桥等区域通行。
1月1日起:河南《郑州市消防条例》正式执行
2024年1月1日,全新的《郑州市消防条例》将正式执行。条例对于电动车的使用方面做出明确要求——
居民住宅区规划、建设电动车辆集中充电设施,要符合消防、用电等安全技术标准,鼓励住宅区安装智能管控系统等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的设施,禁止在公共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厅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1月1日起:贵州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
2024年1月1日起,贵州所有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将禁止上路使用。
根据此前《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贵州省为当地超标电动车发放白底红字的临时牌照进行过渡,过渡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1月1日起:北京全面淘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2024年1月1日,北京全面淘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所有使用临时牌照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都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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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多地区超标车过渡期已结束,
悬挂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都将不得上路行驶。
建议广大车主多留意当地政策,
确保车辆合规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