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参保人1984年1月参工,2024年12月退休,视同11年,实缴341个月,总工龄473个月,其中:1995-2000年平均指数为0.57,2001年缴费3个月平均指数为0.8,2004年缴费7个月平均指数1.258,2016年缴费7个月缴费1.5475,其余年限缴费12个月,平均指数为0.6

二、豫劳社养老(2006)26文规定 :一是当年实缴费指数低于0.6的按0.6计算,高于3的按3计算。二是以年为权数计算平均缴费指数。 三是 基础养老金采用视同年限指数设定为1与实缴费平均指数来计算平均指数 基础养老金采用的平均指数。
t1=[(n1×1.0000)+(W1/V1+W2/V2+……+Wn-1/Vn-1)]/M1=【视同指数1视同年限+实缴指数*年限)/(实缴年限+视同年限)=(6*0.6+0.8+1.258+1.5475+21*0.6+11*1)/41=0.7514
分析如下 :一是为何分母是41,主要以年为权数计算,有3个年度未缴满12个月,也按整年计算平均缴费指数。二是1995年至2000年缴费指数低于按0.6计算,三是视同缴费年限按1计算。
假定按社保法释义计算实缴费指数=(6*12*0.57+3*0.8*+7*1.258+7*1.5475+21*12*0.6)/341=0.6283
三、过渡性养老金采用的平均指数(以年为权数)
t2=(W1/V1+W2/V2+……+Wn-1/Vn-1)/M=0.6541
四、产生的影响
一是设定视同缴费指数 为1,对于低指数的参保人显然提高了平均指数,二是采用年度为权数,对于未缴满12年月的抬高了平均指数。
假定以实缴指数计算基础养老金(2023年计发基数6401)=6401(1+0.6283)/2*473/12*1%=2054.15,以实指数计算过渡性养老金=6401*0.6283*11*1.3%=575.11
两项合计2054.15+575.11=2629.26元
按豫劳社养老(2006)26号文件规定计算的基础养老金=6401(1+0.7514)/2*473/12*1%=2209.44,以实指数计算过渡性养老金=6401*0.6541*11*1.3%=598.73
两项合计=2209.44+598.73=2808.17
两种算法产生的差异=2808.17-2629.26=178.91元
从整体来看一是政策层面上,河南平均缴费指数的采用有保底封底和拉低限高的作用,向低指数的参保人进行了倾斜,在各省市也是特例。
对于工龄较短,如2024年5月以前退休的按300%缴费也有收益的
案例:参保人前15年缴费都是0.6,2024年3月退休缴费300%,折算指数达2.786
以年为权数计算的平均指数=(15*0.6+2.786)/16=0.7366
以月为权数计算的平均指数=(15*12*0.6+3*2.786)/183=0.6358
产生的养老金差额=6401*【(1+0.7366)-(1+0.6358))/2*183/12*1%=54.07元
河南的平均指数的采用对低基数缴费有收益,以年为权数计算的平均指数算法对参保人也会带来收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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