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东方运输工程有限公司伊苑东方油城-逃避缴纳税款被处罚

雪与交通 2024-11-29 05:52:36

处罚决定日期 显示2024-11-2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汴税三稽罚﹝2024﹞6号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276.0267

处罚内容: 处以0.5倍罚款,即2760266.72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河南省东方运输工程有限公司伊苑东方油城-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以及《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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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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