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维护交通秩序不仅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然而,近日发生的一起交通事件却令人非常震惊,一名驾驶路虎的女性在插队追尾后,不仅没有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反而对其他人进行了身体攻击,并随后逃离现场。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交通法规,更是对社会公德的严重挑战。这件事情发生在2024年8月28日,地点是在山东青岛崂山景区某个地方。因为当时车辆有很多,因为女子驾驶路虎越野车打算逆行插队,可是因为对面有一辆车未给其让行,导致路虎车追尾。
也就是说事情的起因是女子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而引起的。可是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因为对方没给她让行而恼羞成怒,从曝光的视频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该女子下车之后对着这名男子狠狠地杀了十多个耳光,并且口中还不停地在骂:“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你报啊!”
女子看到男子拿出手机在拍摄时,情绪则更加的激动,打人动作反而法越来越狠。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女子打完人之后,竟然开着车堂而皇之地离开了现场。事后有部分知情人曝光了该女子的身份,据说她是当地城市管理局城市运营中心的副主任。
与此同时有大部分网友在评论区纷纷炸锅,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比如一部分网友就说道,看女子如此嚣张的行为,就感觉他不是一般人,果不其然,竟然是一位女领导;还有网友表示,既然是公职人员,就说明他是懂法的,这种行为自然就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可想而知,还有更多的网友纷纷表示自己的愤怒之情,认为这样的人不配做女领导,应该将其开除。
另外,当地相关部门也在第一时间作出了通报,大致情况是当日女子王某驾车逆行,但是对面那位男子林某某并未给她让行,于是王某便下车对林某某进行辱骂、殴打。对这样的行为,当地部门对王某某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这件事情不仅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更是涉及到法律、道德和公序良俗。我们应当从中吸取教训,不仅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更要在日常生活中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尊重他人,维护和谐稳定的环境,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最后还想多说一句,我们在遇事的时候尽量多一些忍让,也多一些理解和尊重。
这男的活该,太怂了,不说还手吧,这都能让她跑掉。如果没上热搜,能这么解决吗?太扯了
男人也是怂,看看人家高密的
该男子为什么不反杀她?
既然女子逃跑了,说明她还是怕受到惩罚。结果只拘留十天,罚一千。女子笑了,无所谓,下次继续!
公安机关以后能按照这个处罚标准作统一吗?
她到底凭的“什么”说的“饶不了你”,值得深思!
有身份的人处罚力度就是轻[呲牙笑]
路虎这个品牌被印度佬收购了。。这种品性挺符合印度佬[得瑟]
乌烟瘴气道德败坏!
我想知道我去扇她十多个耳光,拘留10天罚1000元可以吗?要不罚2000也行可不可以。
开除公职
我也不敢还手,怕一拳打死它,但是放倒还是没问题的
青岛最进上榜率挺高
小伙白白被打?
罚的太轻
肇事逃逸就这?换是我她躺医院了
如果男的一踩油门把女的干掉了是交通事故还是正当防卫。
这个明显的寻衅滋事罪,应该刑拘!
青岛今年大热[点赞]
这种母海蛎怎么如此嚣张,城管开路虎??
这种王八犊子直接判刑
一个副主任开着路虎车,应该好好查查背后的故事
副主任就开路虎啦,收入可以啊
评论区,谁有钱谁打,教唆打女人的,请问家里有100万吗,如果有,到时候你舍得陪吗。这种女的能要少了吗,真是动不动就打。大哥这下出名了,做民宿,以后生意会更好的。
反正一个耳光五万,十几个耳就五十多了吧
没有赔偿啊?拘留太轻了,应该判刑
就一千?十几个耳光白挨了?
是棒子国的👩吗
竟然没有评论?都被公关了吗?
太轻了 要求从重处罚
一个大男人这样都怂,你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当过兵的……呸!!!懦夫!!!
处罚太“重”了
有背景
女的历害要么自己牛,要么睡她的人牛
还说自己曾是军人,军人的荣耀,军人的血性到哪里去了?你给你原部队及战友增添了无尽的“光辉”!
拘留十天后,应该还要追究他的肇事逃逸的责任,保险也不应该赔偿她的肇事逃逸的保险
太轻了 要求从重处罚
副主任
文章的意思就是忍着是必须的。还好这男人忍住了,不然进去的就是他
在美国的话,她肯定牢底坐穿了
怎么还手呢,上个月也是川藏线公路,有个小哥和孕妇打,还手了,结果赔了一万块。这个退伍兵要真还手,说不定又要赔钱。
我要是遇到这样的事就好了,不给个三两百万的让它一辈子不得安生
果然黑社会
果然
把10日改成10年就合适
如果是男的,没半年别想出来。
为什么不是刑事,她是故意的还跑了
黑衣男和路虎女是不是有一腿啊
开路虎的母老虎!
毕竟是10万左右二手路虎极光,肯定有底气[得瑟]
处罚太轻了。必须严查!
半夜被摸家里的节奏[呲牙笑]
知法犯法,罪减一等。[笑着哭]
追尾了算不算肇事逃逸啊?还把人扇出血了,才进去度假10天罚1000?
这个处罚太轻,估计背景起了作用
别叨叨了判轻了谁让人家有背景呢,副主任开路虎钱哪来的呵呵
她敢再打过来,我会用钥匙🔑挡回去,她手废了也不关我事
应该偿钱,还点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