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靖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宠物犬伤人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
80岁老人王某途经邻居侯某家围墙外时,侯某饲养的60多斤重金毛犬突然冲出,将老人扑倒致其头部重伤。

侯某将老人扶起后未告知家属实情,导致家属误以为老人晕倒。次日老人因颅脑损伤离世,家属调取监控后得知真相并报警。

经调解,家属要求赔偿10万元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定:侯某夫妇作为饲养人与管理人,未拴狗绳且未关闭院门,未履行管理义务;老人正常行走无挑逗犬只行为;依据《民法典》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侯某夫妇赔偿老人家属40余万元。

对此有网友表示说:“人家顾着邻居关系让你给10万算了,你非得走法律程序给40万”
还有的网友说:“ 应该以过失杀人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
也有的网友说:“至少是刑事案件,至少是过失至人死亡。”
还有的网友说:“ 十万立马就要同意啊”

也有的网友说:“金毛属于大型犬,这种在家养的狗一般没犬证,还没栓绳,简介出了人命40万不算多。”
这件事情本来受害者家属是要和邻居讲人情,但是对方不领情,那就走法律。
一条60斤的金毛,价格也就在几千元左右,最好的品种也不过上万元,没想到可以扯出来40万元的人命官司,不知道这狗的主人会不会因此懊恼。
金毛没有撕咬他人,但是却撞了一个80岁的老人,只能说是时也命也。
对于那些爱狗人士来说,看好自己的狗狗,千万别粗心大意,一旦造成恶果,怕是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