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家的童养媳, 却是幸运的,因为我未来丈夫与我情投意合,对我百般维护,甚至教我读书习字。 然六年后, 他携红颜留洋归来,满脸鄙夷嫌恶要与我和离,任由红颜一口一个封建毒物,裹脚婆的叫我。 再六年,我一席华丽礼服,已在顶峰,而他却衣衫褴褛,乞怜摇尾跪在我脚边,哭着求我复合。 呵,做什么美梦呢?」
1
沈昱尧回国那天,我正忙着能让沈氏粮行步入江南首富的一桩大生意。
一听他回来的消息,便突然没了谈判的心思,一心想着要回家。
匆匆应下合作,便离开了包厢。
九月清风拂过,空气中仿佛散漫着梨花的清香,明明不是春天,却诱来了春天的气息!
沈宅大门口,下了黄包车,抛给车夫几个银元:「小哥,多的请你喝酒了!」
银质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弧形,「叮当」一声,车夫双手捧起接下银元,顿时笑的见牙不见眼:
「得了,谢谢夫人心善,祝您心情愉悦!」
我理了理凌乱的发髻,将衣服上的褶皱抹平,才踮着小脚欣喜地朝里迎去。
已然将婆婆素日里要我遵循的礼仪规矩尽数抛到脑后。
我与夫君已六年未见,如何能不急切?
想着当年那个稚嫩善良的少年是否长高长胖了,心里便一片欢喜。
然距离正厅还有一段时,猛然听到里头传来的争执声:
「孽子,闭嘴,你怎么敢说出这么没有良心的话。」
是婆婆在怒声呵斥。
「妈,宋微宁就是一个土包子,是封建毒瘤,我与她的婚事只是有名无实,当初成婚也是迫于无奈。
「伊莉丝是我在国外结实的,与我志同道合,同样解释新思想的熏陶,只有她才是我的真爱。」
一道陌生中透着熟悉的男性嗓音,不耐中透着厌恶,唯有说到“伊莉丝”时才缓和了语气。
毋庸置疑,是我那留学六年,让我“魂牵梦索”的丈夫了。
霎时,我眉心一跳,心头微滞,轻快的步伐顿了顿,眨眼间心头却闪过无数念头,再度抬脚时,轻盈的步子便无影无踪。
突然,一时没注意,踢到门槛,发出「嘭」的声响,摇摇晃晃间差点摔到,直到一旁来人及时扶住,我才得以靠着站稳。
「小姐小心。」
是我的丫鬟春杏,正满眼心疼地看着我,张了张嘴,似还想说些什么。
恰好里边争吵地几人这时声响吸引,齐齐转身朝我看来。
我那六年未见的丈夫,此时西装革履,头发抹油,端是一副绅士模样,而一旁与他依偎而站的精致洋装小姐,确实与他才子佳人,相得益彰。
若不解内情,谁不说一句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呀,查瑞斯,这就是你哪个童养媳妻子,她还穿旗袍呢,也不像你说的那么封建保守啊,」
洋装女子压着嗓子娇嗲。
「不过她的小脚真的只有三寸吗?」
她此时正一脸高高在上的从上往下打量我,触及我的小脚时,惊奇又激动的扯着沈昱尧,好似发现了什么新奇玩意儿。
然而眼里明晃晃的恶意深深破坏了她较好的容貌,惺惺作态般让人作呕。
而我们男主人公,他发现我时,眼里明明闪过惊艳,却在听到伊莉丝的话后,拧着眉头,一脸嫌恶:
「宋微宁,六年未见,你竟学会出门抛头露面,知不知道你一双小脚,只会丢尽我沈家的脸面吗?」
远处的摆件盆栽应风摇曳,冷风触碰到皮肤激起一阵凉意,我无措的摸了摸露在外面的皮肤。
只有春杏察觉我冷,拿来了披肩,让我冰冷的皮肤回温了一些。
出门谈生意的缘故,我一般会换下一贯的宽袄长裙,常常一席深蓝绸面半袖旗袍,温婉中透着凌厉。
也因此将较好的身姿与白皮表露在外,肤白如凝脂,腰若约素。
却挡不住三寸金莲般的小脚。
他的话太过伤人,春杏在一旁扶着我,脸色胀红不贫,我按住她,以免冲动。
然而却按不住我抽痛的心脏,我难以置信的看着他,被他眼里的鄙夷灼伤,慌忙低头。
不敢相信这个一见面便用着世间顶顶恶毒的语言斥责我的男人,是我的小少爷。
忽地感受到脸颊湿凉的感觉,抬手轻触,才发现我早已泪流满面。
默默抹干泪水,掩藏起脸上的悲伤,抬头颤声道:「夫君是忘记自己那年在梨花树下的誓言了吗?」
至今十六年的情谊,终究抗不过六年异国他乡的距离。
再见已忘旧人,只顾新颜笑!
沈昱尧眉头紧皱没说话,我顺了顺心口的郁气,再度含情脉脉的看着他,端作一副贤良淑德:
「夫君若想纳妾,我自会选个良辰吉日为夫君分忧!」
伊莉丝闻言高傲的抬头望向我,单手撑住下颚,一脸鄙夷不屑:「怎么,听闻你们旧式女子不是最忍不了所谓妾室姨太了吗?你怎么随随便便就把抬妾放在嘴边?
我们新式女子,讲究的是自由恋爱,一夫一妻,可不会给人做妾。」
说完斜眼横了我一眼。
我内心讽刺,自由恋爱便是这般恬不知耻的勾搭有妇之夫吗?
她不说话还好,一说便惹毛了婆婆,尖声便大骂起来:
「好你个贱蹄子,轮得到你胡咧咧吗?」
「啊啊,查理斯救命啊!」
两人在诺大的堂屋里追逐,大打出手,毫无名流世家风范。
而我的丈夫为了护着她,被婆婆打了好几下,场面一片狼藉。
哦,对了,忘了说,沈家不是什么名流,不过是小门小户的商贾罢了。
2
沈家历代经商,到了沈昱尧他爹也就是我公公这一代,早已落魄。
但是祖传家训在江南一带却是是独树一帜,祖辈没有出过一夫多妻妾的例子,一贯守的是一夫一妻的族规。
这一点倒是与那新思潮不谋而合。
因此,公公回家后,罚沈昱尧在祠堂面对列祖列宗跪着,几十年没见过血的家法抽的他鬼哭狼嚎,那一席体面的西装破烂不堪,却始终不肯低头。
甚至恶狠狠地看着我,好似我是那阻拦了刘郎与织女的银河:
「我和宋微宁的婚姻有名无实,如今我找到了真心相爱的人,父亲母亲却不为我感到高兴,
「我还是不是你们的亲儿子了,却一心维护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是被她下蛊了吗?」
我垂头在一旁倚靠春杏站着,闻言只低声啜泣,实际上手里的帕子几乎被我扯烂。
讽刺的扯了扯嘴角,他又有什么资格指责我,若不是我,沈家早破产了,他哪里来的银钱安然在外留学六年。
公爹抬眼心虚的看了我一眼,原本累得气喘吁吁而停下的鞭子再度怒气冲冲地挥舞起来,嘴上不停地教训道,「孽子,当初就不应该让你去留那劳什子的洋,学问没看出来,倒是把洋人那见异思迁学了个尽…」
却始终不反驳沈昱尧对我的恶意骂名。
婆婆看着伤痕累累,气息奄奄的儿子,即是心疼又是生气,胸口剧烈起伏,压抑着气性。
握着我的手安慰,承诺只要这个家她还当,就不可能让我做妾,最多让那小蹄子从侧门进来。
然公公却不同意,只因沈家自古没有一夫二妻的,不合祖训。
我冷眼看着这场闹剧,丈夫的辱骂、仇视的眼神,公公的虚伪与隐瞒,婆婆的暗示与威胁,让我仿佛置身冰天雪地,浑身冷的发抖,手紧紧攥着,指甲陷入手心的刺痛让我回神。
不是早就认清他们了吗?
却不曾想,沈昱尧也如出一辙。
该说不愧是一家人吗?
民国九年,正逢社会新旧思想交替,全国掀起出国留洋潮。
沈昱尧无心家族生意,一心想在文学上名垂青史。
因此也想着出国学习,增添见识。
好不容易公婆松口,唯一的要求便是先成家,与我成婚,他也欣然同意了。
而我本就是沈家为他买来的童养媳,且与他青梅竹马共处十年,感情甚好,成婚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那年我正好碧玉年华,是女子如花似玉的年纪,红色盖头下面若桃花,满心欢喜等待夫君揭盖头。
却不想我欢天喜地的在闺房等他半宿,只得到他已经上了轮船的消息。
明明前一秒还在梨花树下与我诉说海誓山盟,后一瞬便连个背影也不曾留下,留我独守空房。
如今六年过去,他成了新社会的进步青年,我成了旧社会的毒物。
只怪我忘记问他,那一句誓言,是这辈子还是下辈子!
不禁感叹,
若我真同那深闺大院不曾见过风雨的温室娇花,不曾窥视世间的阴暗,不成有所保留,
我是否同那千千万万被抛弃的旧式女子一样,以泪洗面,郁结终生。
可是,还是不甘心啊!
后来他们如何争执我已不在意,只含泪点头,一副任凭他们作主的乖巧儿媳妇模样。
但是,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任人宰割,随时可弃的野草了!
3
「小姐,少爷怎么可以怎么对您,明明他曾经承诺过此生唯小姐一人,如今学成归来,便忘的一干二净,活脱脱话本子里的陈世美!」
坐在梳妆台前,看着西洋镜里哪怕眼眶泛红,脸色惨白也不曾褪色的秀丽容颜,我不甚在意的拆卸发髻,听到小丫头春杏怨气不贫的话,扯动嘴角强颜欢笑道:
「小春杏,六年太久了啊,寂寞难耐罢了!何况…」
顿了顿,我朝她眨了眨眼:「何况,不过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春杏反应了一下,下一瞬张大眼睛,捂住嘴巴,一对乌黑的眼珠子滴溜的,一副担惊受怕又激动的样子,直接逗笑了我,心里的郁结都消散了许多。
沈昱尧出国后,我重新展露商业天赋,再一次让沈老爷对我刮目相看,激起了爱才之心,着重培养我。
因此渐渐放权,让我接触沈氏粮行的生意,逐渐上手。
直到我将沈家从一个小小的商贾,壮大到在江南富商中榜上有名,让他高兴的同时也生了忌惮。
将交给我的权利不动声色的收回,却为了让我宽心,依旧让我时不时的视察商铺。
盛夏时节,太阳猛烈而刺眼,我带着春杏在外视察铺子,实在太热了,便就近找了家茶楼想歇息下再返程。
随店小二上二楼包厢,经过一处半开不开的包厢时,不经意间听到陌生又熟悉的嗓音:
「宝贝,求求你了,让我亲亲,我都好几天没见着你了,可想死我了!」
油腻又肉麻,我暗自腹诽,谁那么不讲究,打情骂俏也不关好门。
下一瞬,陌生的娇娆魅惑的声音响起:「死鬼,瞧你急色样……」
而我也瞬间震惊的愣在原地,只因为透过门缝,我清晰的看到那急色的男主人公,正是沈昱尧他爹,我公公!
舔着一张老脸,毫无底线的对那风情万种的女人百般讨好,完全没了往日里对待发妻的唯我独尊,说一不二。
「这位夫人?请随我来…」
小二见我与春杏呆愣愣的钉在原地不动,提醒道。
也因此惊动了那屋子里没有公德心的暧昧二人,在沈老爷看过来之前,我急忙拉着春杏进到小二指向的包厢,与春杏面面相觑。
眼里是同样发现这个秘密而产生的震撼。
也因此对于沈老爷口中莫名坚持的家规祖训表示嗤之以鼻,也对沈夫人的附小做低与隐隐优越感表示哀叹!
这可怜愚昧的女人啊,什么也不知道,一心沉溺在丈夫“相敬如宾,忠贞不渝”的谎言里,也许终其一生都不会发现。
不知道是叹她幸运还是悲催!
于沈家,我是感恩的,而对沈昱尧,不可否认我是喜欢过他的。
我一出生便因为是女婴被父母抛弃,流落山野,被山里孤寡老猎人收养,才免于被野兽吃掉的结局。
跌跌撞撞、磕磕碰碰的长到四岁,再次沦为孤儿。
流落街头,乞讨为生,吃尽苦头,被牙花子拐,差点被卖到窑子里,直到被来买童养媳的沈夫人看中,带回沈家老宅。
那年我已然六岁,但是因为过于瘦骨伶仃,瞧起来不过四五岁大小。
这时候的沈家,经过几代贪图享乐的前人挥霍后,诺大家产只余老宅和几间粮铺田地,早已在富商云集的江南地带籍籍无名。
但是于我而言却是天大的福窝!
因此在第一次见沈昱尧时,我极尽讨好,只为留下,不在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最终落得饿死街头的下场。
最后我成功留在了沈家。
我也深知沈昱尧在沈家的地位,极力与他打好关系,也因此获得了许多好处。
那时候,小少爷真的很好,沈家也很仁义。
我曾见过与沈家一壁之隔,许家的童养媳小燕儿的状况,她很惨。
许家夫人不会让人教她琴棋书画,不会给她每天都吃大白馒头,还要她每天起得比鸡早,睡的比狗晚,整日的干活。
只不过比我大一岁,那双手便因为做活粗糙不已。
而许少爷也不会教她读书习字,也不会在许夫人刻意刁难她时为她撑腰。
但是沈夫人会请人叫我琴棋书画、礼仪规矩,虽然嘴里总是念叨着:
「要为儿子培养一个堪比大家闺秀般的贤内助,不能让人看轻了去。」
但是我依旧很感恩她,哪怕她常常觉得我在偷懒罚我不许吃饭。
但是没关系,小少爷会偷偷爬墙给我送吃的。
我想要读书,他也应我。
虽然是我设计得来的,但是我依然被触动了。
后来他去了新式学堂,一周回家一次,也没忘记给我带学习笔记。
他不在时,府里的丫鬟们欺负我,也会给我撑腰。
还会给我买礼物……
但是,我却越发警惕起来,因为我始终害怕这样的日子那一日就离我而去了!
那日闹剧过后,沈昱尧闭门修养几天,恢复后便日日流连在外,晚上也宿在书房。
与伊莉丝的事情也沉寂了,没有再开口过。
而我唯一能得到他行程的途径便是那一摞的消费账单。
不是西餐厅就是歌舞厅,不是城郊马场便是去商场定制珠宝服饰。
而这些,我不用想便知道他是和谁一起,又是给谁买单。
但我始终不甘心十几年的努力,因为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便化为乌有!
我不是个正经的大家闺秀,哪怕沈夫人十几年如一日的约束我,而我也在她面前装了十几年。但是野草就是野草,做不来恪守本分的闺秀。
4
一个月后,我打听到沈昱尧在百悦门有一场交流会,我深思熟虑后始终觉得应该与他谈谈。
我不阻止他纳妾,一个两个三个都好,但是这正房夫人的位置,我不该让。
因为只有正妻,日后才有可能主导沈家中馈与生意,那是我一手发展起来的,不应该被毁。
毕竟沈昱尧在这方面,真的毫无天赋。
十月中旬,天气已经渐渐凉下来了,而富丽堂皇的舞厅里的女士们依旧露胳膊露腿的,酣歌妙舞。
我无视一路诧异鄙夷的目光,径直来到目的地,敲响包厢的房门。
好一会儿,才有反应,开门的是一席衬衫西裤,抹发油的标准留洋学生打扮的青年。
见到我这样穿着穿着对襟领的衣衫,长至膝盖,长衫之下是及地长裙的女子露出惊讶,却还算礼貌的问道:「你好,请问找谁?」
「沈昱尧,我找他。」我平淡回道。
衬衫青年虽然诧异,却还是点点头,邀请我进去。
一进门十几个新式青年三三俩俩的聚集交谈,沈昱尧在中间,身形欣长,清瘦笔直,仿佛一棵挺立的小白杨,格外显眼。
「昱尧,有人找你。」
他正眉飞色舞的与同伴激烈辩论着什么,突然被打断,皱着眉头回头一看,见到我后瞳孔放大,震惊地看着我脱口而出:「宋微宁,你怎么会在这?」
不等我回答,周围响起窃窃私语,一旁各自交流的人纷纷看过了,大概是猜测我的身份。
「哟,沈昱尧,这便是你那小脚童养媳吧,不是说旧派女子最是守规矩,平日里大门不迈的吗?」
我闻声看去,是一中分长脸青年,斜视着我,嘴里恶意满满,也许是和沈昱尧有旧仇,却不知道为何知道我。
他说罢,房间瞬间像是炸了锅,七嘴八舌的:
「原来这就是昱尧家的那个童养媳妻子,伊莉丝说的没错,她看起来确实是很旧派。」
「小脚女人不好好待在家里,跑出来丢人现眼。」
「话也不能这么说,小脚女子也有权利出门的,更何况她只是来找自己丈夫罢了。」
「她们这样的人出门只会添乱,说不定走着走着就摔了,不是添乱是什么?」
……
我只默默听着,等待一个开口的机会。
实际上我的小脚早就被磨出厚厚的茧,并不似真正大家小姐那般时刻需要抱娘跟着。
也没那个福气。
没等到主人公搭理他,中分男又道:「沈昱尧你口口声声说爱伊莉丝,却始终摆脱不了家里,如今更是让家人折辱她,我们新派讲究一夫一妻,我看你若解决不了家里,就别耽误伊莉丝。」
啧,真相了,这个满嘴喷粪长相堪忧的中分男是某人的爱慕者,还是个卑微的备胎。
沈昱尧垂落身侧的双手紧握,脸色在吊灯的照射下看不清。
我没把这些话放在眼里,诸如此类我听过太多了,早已能做到面不改色,但是男人言里言外都在撺掇沈昱尧休了我,惹到我了。
我兀自走到上前几步,气势汹汹,言语犀利:「您倒是新派的好代表,话里话外的都是对我这个无辜女子的贬低。
敢问各位,难道所谓的新式青年便都是如他这样毫无作为,便是连那最基础的礼貌与尊重都做不到。
只会在这里撺掇我夫君休妻,好让小三上位吗?
这话传出去了可别连累了新派。」
话音一落,包厢里安静地仿佛针落的声音都能听见。
片刻,那长中分男青了脸,气的眉毛乱拧一团:「你,你一个守旧派,只会拖累社会进步的毒物,有什么资格教训我。」
我轻瞥他一眼,漫不经心道:「先生自诩新派人物,倒是说说给国家进步做了那些贡献。
若只会动动嘴巴,实际上什么也没做到,到叫我一个封建毒物笑掉大牙了!」
「我,我……你不可理喻!」长脸青年气到结巴,怒极甩袖。
「想来各位……」
我正打算缓和一些四周紧张的气氛,却见沉默良久的沈昱尧眉头紧蹙,脸色铁青,喝声打断我:
「够了宋微宁,别丢人现脸了。」
转头丢下一句话:「诸位见笑,我马上就来。」
便死拽着我大步离开雅座,丝毫不顾我行动不便的小脚,生生拖拽到隐蔽无人的角落,冷冷道:
「宋微宁,你为什么要出现在这里,知不知道我刚刚有多丢脸!」
一路疾行,四周异样似看笑话的眼神落在我身上,灼人的很。
揉了揉被掐痛的手臂,我垂眸缓了口气,面对他人的鄙夷,我能不予理会也能斥声辩驳,可是但那个人是自己丈夫时,我尚且没有那么心大。
默了默,我收起苦涩的心情,才弯了弯眉眼抬头看向他,软声道:「夫君,我只是想见见你,这几日我总是见不到你,所以才自作主张地出来找你的,别生气,我下次不来了就是。」
说着我扯住他的衣袖。
他利落地甩开我的手,仿佛沾染了什么脏东西似的拍了拍衣袖,厌恶的看着我:
「宋微宁,省省力气吧,我是不会喜欢你的,你在家里见不到我,不过是我故意为之,若真想讨好我,还不如自觉做妾,劝劝父亲让我娶伊莉丝进门。」
我一顿,强扯出来的笑容顺势收回,不露声色道:「我们谈谈,我同意你娶你的红颜知己,但是正妻必须是我的,我不用你维护妻子的颜面,你可以随意怎么和伊莉丝秀恩爱,就是以后让我给她伺候月子都行,我只要正妻的身份。」
他愣了一下,连脸上的怒气都僵硬了,不可置信的看着我,忽地脱口而出:
「宋微宁,你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吗?」
顿了一下,才又满眼厌恶的看着我:
「你真是即卑鄙又恶心,正妻只能是伊莉丝的!」
说完,看都不看我一眼便重新原路返回了,冷漠地丢下一句:「别来找我了。」
我被他的话死死的钉在原地,迷茫而无神的看着他离去的背影。
不知道那句话又激怒了他。
前方酣歌妙舞,香风弥漫,热闹不已,却独独这角落里,灯光昏暗,无声无息蔓延着悲凉。
良久我才动了动,却因为身体紧绷过头而麻痹,一动便是被针刺般的疼痛,身子一歪便要倒下,而一旁却没有可以扶的东西。
我慌了一瞬,便坦然接受摔倒的结局,却不想下一秒一道清冷中带着些微担忧的声音响起:
「宋女士,小心!」
5
「宋女士,小心!」
伴随着这句提醒,声音的主人顺势接住了即将摔倒的我。
站稳后,我反应了一会儿才回神,感受到肩膀处骨骼分明的温热的手掌,我机械地转头,第一眼只看到一片黑色的西装布料。
反应迟钝的仰头一看,熟悉的金丝镜框,皙白饱满的额头,孟景珩?
我顿时收起脸上僵硬失神的表情,却收不回煞白的脸色:「孟会长,谢谢您啊,好巧,您这是?」
孟景珩收回手,不自然地垂落身侧,凝视着我,看不清眼里的神色,只听他疏离客气道:
「生意周旋罢了,这里人多混乱,宋女士若是独自一人,还是早些回家。」
顿了顿后又道:
「若有难处,宋女士可随时捎信到瑰丽酒店,就当感谢你上次的让步。」
他说完便神色淡淡,我扯起嘴角,淡笑应道,没有假客气:「好,谢谢孟会长。」
他利落抬步向前走去,原以为就此告别,没成想他在走到离我一步之遥时,突然侧身回头。男人眉眼疏朗,露出线条流畅的半张脸,在黄晕灯光的显得圣洁又正义:
「宋女士的优秀原不止表面,我们上次一起谈判的人都认为,以你的能力,是沈氏困住了你。」
「期待鱼跃龙门的那一天!」
说罢,他便大步流星,步伐稍乱?
也许是我看错眼了,直到他彻底地走出我的视线。
而留在原地的我,则被他的话一次又一次的洗刷着浑浊的心脏,直至露出它原本鲜艳明亮的真面目!
蓦然,我眼神逐渐坚定起来,眉眼间的郁气一扫而尽,带着势如破竹、不顾一切的气势,离开鱼龙混杂的舞厅!
我和孟景珩的相识便是源于那一次能让沈家成为江南首富的大生意。
他说感谢我的退让,而我仅仅是因为被沈昱尧回来的消息迷魂了头脑。
因此,不仅没能让沈家更上一层楼,还让自己落了一身的谩骂,实在不该。
孟景珩,年28,号称东方巴黎的繁华之都——沪宁商会会长,富可敌国,权势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