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建设“两大禁令”
1、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建设
当前,无论是在农村异地新建房屋还是原地重建,都必须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若未经批准擅自建设,一旦被查处,将面临严重后果,包括强制拆除和罚款等处罚措施。
2、严禁超标准占用宅基地面积
全国各地对农村房屋建设面积均有明确规定。超出规定面积占用宅基地建房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拆旧建新的情况,超出面积需在重建时予以扣除,仅按照现行标准批准建房。
二、农村宅基地“三大严禁行为”
1、严禁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
若城市居民希望体验乡村生活,可选择租赁村民房屋居住,或与当地村民合作建房以获得使用权。
2、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建造别墅和私人会所
宅基地主要用于满足村民的住宅需求。尽管国家对宅基地使用有所放宽,如允许建设生产用房用于小型加工项目,但仍禁止利用宅基地建造别墅和私人会所。
3、严禁以流转名义违法圈占、买卖宅基地
我国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类型,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属于任何组织或个人。因此,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买卖宅基地。
三、农村宅基地还有“四大不可为”
1、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宅基地
国家对宅基地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私自占地建房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也受法律保护,不得违法收回。
2、不得将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先决条件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化进程取得显著成效。为了推动更多农民进城落户,国家明确规定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先决条件。
3、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为了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房,部分地区支持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但必须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或强迫农民上楼。
4、严格限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
近年来,占用农用地建房现象频发,对耕地保护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国家明确规定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