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只能由长子继承吗?|京坤普法

京坤拆迁律师 2025-01-20 08:54:41

众所周知,关于父母遗产的分配,按照法律规定,所有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均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一原则也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只要所有相关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他们完全可以选择将遗产直接过户给其中的某一位继承人。

也就是说,多子女家庭,所有第一顺位的子女均有同等继承权利,但是如果家庭成员自愿协商一致,是可以只由其中一位子女来继承所有遗产。

京坤律师在日常办案中也发现,某些地方的村规民约要求,多子女家庭只能由长子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这样的村规民约与法律相违背,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其他子女想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及时依法维权。

一句话概括:我可以自愿放弃,但是你不能强迫我放弃。

那么,要实现这样的过户操作,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呢?

首先,最关键的一步便是要确保全体家庭成员达成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所有具有第一顺位继承权的家庭成员都需要亲自到场(通常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并签署一份正式的放弃继承声明。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步骤并不需要经过公证程序,依然可以顺利办理。

其次,达成协商一致的方式并非只有一种。它既可以表现为其他继承人自愿、无偿地放弃他们的继承权利,也可以由实际获得遗产的继承人向其他继承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以换取他们的同意。

最后,在整个过户流程中,还有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那就是异议公告。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了过户登记申请后,为了充分保障所有可能涉及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中心会依法进行公示,通常来说是30天。这一步骤旨在确保所有潜在的相关方都有机会了解并提出可能的异议,从而进一步确保遗产过户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通过这样的流程,遗产的过户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兼顾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协商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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