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
记者从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
惠州辖区范围内铁骑车载视频
记录取证设备2条线路即日启用,
主要用于记录取证驾驶机动车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停、
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地点应向社会公布”的规定,惠州交警对我市辖区范围内近期新增的监控点位进行公布。
其中2条线路包括: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东大队铁骑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将对上述2条线路存在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取证。
来源:惠州日报(记者刘豪伟),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