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父亲,被13岁女儿污蔑强奸判6年,不服上诉竟改判11年

梦蝶说事 2023-08-19 17: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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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的山东省,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涉及一个父亲被自己的亲生女儿污蔑强奸的事件。经过两次审判,最终该父亲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房洪彪是一个勤劳的农民,以务农为生,虽然家境并不富裕,但生活过得充实。他的勤劳和诚实为他赢得了亲朋好友的喜爱,并开始考虑寻找合适的婚姻对象。经过一位媒婆的介绍,房洪彪与左进爱结为夫妻。随后,他们迎来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然而,左进爱一家人在当地的口碑并不好,因为他们从小就表现出一些傲慢和势利的特点,与人相处不太友好。

这可能是导致没有人愿意与左进爱及其家人交往,更别说考虑娶她回家成为妻子。可能媒人在介绍房洪彪的家庭情况时夸大了一些,导致左进爱婚后与房家产生了矛盾和不和。

另外,左进爱的性格暴躁,经常与房洪彪等家人发生争执。尽管她已经嫁到了这个家庭,但她似乎只能勉强忍受这样的生活。或许是因为担心选择离婚后会遭受更多非议,她选择了继续留在这个婚姻中。

尽管面临种种困境,左进爱只能“安心”地继续与房洪彪共同度过日子。后来,她为房洪彪生下了两个女儿,或许她本以为这两个孩子的出生会带来些许慰藉。

然而,当她看到两个女儿的相貌与丈夫房洪彪如此相似时,她内心彻底崩溃了。

自那之后,左进爱开始寻找各种借口来挑衅房洪彪一家。只要房洪彪稍微有一点不符合她心意的地方,左进爱就会趁机和他吵架。在某个下午,左进爱带着年仅十岁的女儿阿欣来到了附近的派出所报案。

她声称自己的大女儿受到了亲生父亲房洪彪的侵犯,要求警方对这个罪行行凶的人严惩不贷,为她们母女俩讨个公道。很快,房洪彪没有想到几名派出所的民警出现在他面前,将他带到了派出所报到。

很快,他没想到几个派出所的民警来到他面前,将他带往派出所报到。房洪彪满脸问号,他作为一个老实人,怎么会被要求到派出所报到呢?

虽然内心疑惑,房洪彪还是跟随民警进了派出所。然而,一踏进派出所的瞬间,他就被直接带到了审讯室。

坐在对面的民警用凶狠的眼神盯着他,让他感到一阵紧张,并迅速指责道:"你是不是强奸了自己的亲生女儿?"面对民警的质问,房洪彪毫不犹豫地否认了指控。

而负责审理此案的工作人员冷笑着对房洪彪说:“我们已经在你女儿的体内发现了证据,你还有什么好狡辩的呢?

当他听到这番话时,房洪彪感到非常惊愕,因为他明明一直与女儿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从未有任何不当行为。

然而,在派出所民警的严刑逼供之下,房洪彪被迫承认了自己侵犯女儿的“事实”。房洪彪居然强奸了自己仅有十三岁的亲生闺女!

这突如其来的消息在村庄中引起轩然大波,迅速传遍了整个村子。人们纷纷议论纷纷,最终这一消息传到了老父亲房立朋的耳朵里。

面对这些虚构而充满恶意的指控,房立朋毫不动摇地站在儿子身后,全力以赴为自己的家族辩护。

然而,尽管他极力解释和澄清事实真相,但村民们似乎已经偏离了正义和客观的立场。这使得房立朋开始思考,是否他自己在某种程度上招惹了这些指责,或者是否存在某些原因导致儿子受到了指控。内心的绝望渐渐侵蚀,让他对正义和社会公平的信心逐渐消失。

很快,房立朋得知儿子被关进看守所,原因是因为儿媳左进爱和孙女阿欣的指控。房家的事情引起了轰动,村书记刘书记前来房家,希望能够帮助解决问题。

然而,他刚刚开口,就看到左进爱情绪激动,用污言秽语辱骂着丈夫,还指责刘书记不公正,为房家辩护。在一审判决中,由于房洪彪无法洗清自己的嫌疑,法院判处他六年有期徒刑。

当地法院一审判决后,房立朋到处为儿子讨回公道。左继乃带领家人任意砍伐方家300多棵桃树,直接造成经济损失6万多元。目前尚未支付赔偿金。

一审结束后不久,二审就开始了,但房洪彪的刑期却由原来的6年增加到11年。公诉单位提起了强奸幼女的公诉,由于房洪彪的行为相当恶劣,因此受到了重罚。

于是,房洪彪踏入了监狱生活。虽然房立朋不断为其儿子寻找律师努力为其辩护,但最终都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据一封信透露,涉及人物为房洪彪,信件发自房洪彪的女儿阿欣。信中,阿欣表达了深切的歉意,承认八年前的指控父亲玷污她纯洁的事情是不实的。

阿欣声称,这些指控是出于母亲左进爱的逼迫下做出的,她指出母亲为了达到与父亲离婚的目的,伪造了那些证词。

房洪彪表示,他在2009年被捕后不久,其妻子左进爱就提出了离婚,并带走了他们的两个女儿。他后来从父亲那里得知,离婚后左进爱曾与数名男子同居,并且她的精神状况很不好,最终在2009年3月选择了上吊自尽。

面对这些情况,房洪彪立即将此信件交给了他的律师,并希望律师能够帮助他寻找更多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清白。经过律师的深入研究和调查,发现这其中确实存在一些疑点。

在房洪彪被指控强奸亲生女儿的案件中,当年的审判过程并未对相关证词进行细致的审核和核实。而伪造证据和提供虚假证词在法律上是重大犯罪行为。因此,房立朋和房洪彪都看到了此案可能的翻案机会。

阿欣在随后的庭审中亲自出庭,讲述了自己被迫作伪证的痛苦经历。到2019年7月,考虑到当初的审判疏忽和证据不充分,青岛中级法院为房洪彪平反,宣告其无罪。

数月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释放了房洪彪。当他踏出监狱时,其眼中流露出对正义的追求和对复仇的决心。最终国家对他的冤案进行了赔偿,总计为130万元。然而,在面对采访时,房洪彪的疲惫和苦楚令许多人感到心疼。

在本案重审期间,房洪彪的律师熊伟和孙娜揭示了关键证据。他们指出,房洪彪最初的认罪录像是在他的认罪录音之前制作的,而且这次认罪并没有任何书面记录。

这段视频是事后拍摄的,当时并没有同步录音。据房洪彪透露,他在被沂源县刑警大队审讯期间遭到了警察的殴打,警察逼迫他写了一份包括自己在强奸现场的虚假供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如果公安人员在讯问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刑讯逼供或使用暴力来获取证人证言,

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有固定期限的监禁。参与审讯房洪彪的警察一旦被发现涉嫌刑讯逼供或非法取证,也将因为其违法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审判。

在这起案件中,涉及教唆女儿做伪证的母亲左进爱和实际做伪证的女儿阿欣,根据我国刑法可能会面临以下情况:左进爱:作为教唆者,左进爱可能会面临教唆犯罪的指控。根据我国刑法,教唆犯罪的行为会被视为实际犯罪的共犯行为,因此她可能会面临与实际犯罪行为相应的刑罚。

具体的判决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判断而定。阿欣:由于她实际提供了虚假证词,妨碍了案件的公平公正裁决,她可能会被指控犯有伪证罪。

尽管她在犯罪时还是未成年人,但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她的年龄、认罪态度以及具体情况来判定她应承担的责任和刑罚。在经过8年艰辛奋斗后,房洪彪最终成功地洗清了自己的罪名并被无罪释放。

他在经历了数年的攻击和折磨后仍然坚信真相终将显现出来,并通过此事倡导纠偏和改革司法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这起冤案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反思,呼吁进行司法改革,以实现更加公正、透明和平等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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