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之乐,述而不作

东观的校书郎 2024-08-27 02:13:26

书越读越有趣,会发现越来越多的乐趣,这两天《资治通鉴》读到了董卓,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细节。

董卓把持东汉朝廷后,山东义军与之对峙,凡是被董卓抓住的义军士兵,为了恐吓敌人,董卓发明了一个酷刑。凡是被董卓活捉的义军士兵,董卓先命人用猪油反复涂抹布匹,然后用这些布匹把义军士兵裹成大粽子,最后从脚部点燃布匹!想一想,这是多么恐怖的酷刑啊!人一时半会不会死去,而是看着自己一点点燃烧!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董卓被干儿子吕布杀死后,为了惩罚董卓的罪大恶极,死后被暴尸街头,董卓被杀是在阴历4月份,这时候中国北方已经开始热了,而董卓又长得巨肥无比,所以出现了一个很恶心的画面(细节就不写了,大家脑补一下吧)。

为了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守尸人想了一个办法,在董卓的肚脐眼上插了一根大灯芯,然后点燃,据说“光明达署,如是积日。”

董卓点别人的天灯,最后自己也被点了天灯!按照现代一般写书人的一般做法,此处应该大书特书一通,以示对董卓的厌恶。但是,《资治通鉴》里却只是把这段历史描述了一下,丝毫没有个人观点的表达,这也许就是“述而不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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