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朋友借款10年,无钱偿还,名下只有一套房子,朋友反目成仇,是否可申请强制执行?

人生不就是笑笑么 2022-06-13 10:52:08

俗话说,一分钱也难倒英雄汉。人生在世,谁还没有过急用钱的时候?当你在急需用钱的时候,如果有朋友在这时候能帮上你一把,借些钱帮你度过难关,这样的朋友应该算是很不错的朋友了。

不信?你打电话给周边朋友,说你现在急用钱,借个1万元试试?看真心能答应你借给你钱的能有几个?虽然我也不建议怎么做,因为朋友是拿来交的,而不是拿来试的。但我想,应该是没有多少人愿意。

好朋友

就现在的经济大环境,1万都不好借到,更不要说10万8万这样的天文数字了。福建的永安就发生这样一件事,为支持朋友生意借款40万,10年后朋友未还借款。这对好朋友终于反目成仇,最终法庭上见。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1年的时候,在永安做生意的廖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自己的好朋友黄某借款40万。即使是在10年前,40万的借款也不是小数字。谁叫黄某和廖某是好朋友呢,于是双方约定好利息和还款时间,黄某就打了40万给廖某周转。

民间借贷

按理说,朋友这么够意思的支持,这还款时间到了,廖某应该主动将钱还给朋友才对。可事情偏偏不是如此。到了还款时间,黄某多次催促廖某,但廖某只是像挤牙膏式的偿还了5万元本金,后来黄某再找他,廖某就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

40万还了5万就没有声音了,黄某多次与廖某联系也未有结果。2014年的时候,也就是廖某借款未还3年后,忍无可忍的黄某一纸诉状将廖某起诉到永安当地法院,要求廖某偿还按双方约定的还款连同利息共计47万元。法院受理案件后,也约谈了双方当事人。因数额较大,黄某同意廖某同意分期进行偿还。

法院

本来事情到此就该告一段落了。但谁知道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廖某这边答应按期偿还,可是还完第一期后廖某又再次没有声音。黄某无奈,只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当时永安法院对被执行人廖某进行财产调查时,发现廖某并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而黄某也未能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关的财产线索,案件一时难于继续开展下去。

事情这样一搁置就是8年。8年啊,人生有几个八年?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很多人不愿借钱给别人的原因,当初要借款的时候,声泪俱下,哭哭戚戚,像个孙子。到了还款的时候,又磨磨唧唧,像个大爷。再说了,咱们借钱是为了帮你,不感恩也就罢了,还要耗费彼此大量的时间,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

反目成仇

直到今年,也就是2022年的春节的时候,黄某向永安法院提供了廖某名下有一套房产的信息,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问题来了,在债务人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但其名下有一套房产,法院要怎么执行呢?

其实,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债务人中有一套住房,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债务人住房面积较大的,可以强制执行,并给予被执行人小面积住房居住,也可以给予五至八年的房屋租金让其自行寻找住所。

2、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有住所可以供其居住的,可以强制执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移名下房屋的,法院可以撤销转移,并强制执行该房屋。

房产证

经过执行法官的析理,黄某同意从该房产的拍卖款中预留被执行人廖某及其同住未成年家属8年的住房租金。法院立即冻结被执行人账户,查封被执行人廖某的房产,并向廖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告知法院将对其房产启动司法拍卖程序,要求廖某在指定的期限内腾空房屋。

这一来,廖某急了。立即四处筹款。在对其房产进行拍卖的前一天,廖某筹到了大部分欠款,并转账至黄某的账户。希望黄某能撤回拍卖申请。大家本来就是朋友一场,况且如今廖某偿还了大部分借款,买卖不成仁义在,黄某立即联系法官,请求撤回拍卖申请。

拍卖

在当今社会,朋友固然重要,但那是在不谈钱的情况下,因为钱,多少朋友反目成仇,甚至大打出手。所以,请珍惜那些肯借你钱的朋友,毕竟人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当然,如果有钱也别轻易外借,因为在借出去的那一刹那,你可能就要失去了这个所谓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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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就是笑笑么

简介:人生,不就是我笑笑你,或者我被你笑笑的过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