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次未报验擅自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怒告项目负责人

瀚梓评职场 2024-06-15 03:14:26

本建设项目是一栋4层、2万多平方米的综合科研楼和一栋5层、3千多平方米的单身职工宿舍楼,于2022年年底开工,至今已经进入到二次结构施工阶段。2022年项目开工以后,总体感觉项目的人文环境比较好,甲方项目负责人是一个抓大放小的性格,也比较支持监理的工作,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也是一种比较务实的性格,我们三方的工作算是比较默契。

因为项目开工至今主体框架结构完成的一年多时间里,安全运行状况处于运行平稳,每次甲方高层领导到工地巡查时,对工程质量也都比较认可,施工进度虽稍有滞后,但也没有超出建设单位的预期。所以甲方项目负责人就被企业领导提升至企业管理层,离开了这个项目,在临走的时候还特意召集施工单位和我们监理单位在饭店吃了一顿饭(甲方出资)在吃饭间自然也免不了相互之间的道谢!

送走了甲方项目负责人以后,第二天其中的一名甲方工程师来宣布甲方人员调整的决定,大概意思是,“即日起企业任命我为甲方项目负责人,你们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什么事情找我就可以了”。其实,这也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预料之中的事情,毕竟主体框架结构已经完成了,这位工程师又比较熟悉现场,这样的安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主体框架结构完成以后,就进入了二次结构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都没想到主体框架结构进行的都比较顺利,可是到了二次结构阶段却因为总包单位的分包队伍一直难以确定,整整拖期半个月了还没有进场,新任甲方项目负责人当然是不高兴了,在会上就直言不讳的说,领导在这里呆了一年多,一切都很顺利,到了我这里你们就出问题了,你这不是诚心跟我过不去吗?

指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鼻子说,限定你3天内二次结构的施工人员必须到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连连承诺,3天内肯定到场。结果到了第3天二次结构施工人员还是没到场,甲方项目负责人再次组织专题会议。告知监理即日起每日给施工单位开具5万元罚款单,直到二次结构施工队伍进场为止累计计算。监理接连开了8天的罚款单共计40万元的时候,二次结构施工队伍终于进场了。

进场的施工人员第一天的上午进行了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等事宜,下午就开始施工了。监理巡检时发现为什么不先进行构造柱植筋、绑扎构造柱,而直接砌筑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说,钢筋工还没有来,工期太紧了,先砌筑吧,总之我们肯定要植筋绑扎构造柱的。我转念一想,确实已经停工快一个月了,再有后植筋只是比较麻烦一点但也可以做。

本着相互理解的理念,就同意了此做法。但给施工单位及时下发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大概意思是,施工单位施工工艺组织不合理,应先行组织施工构造柱后砌筑,但因施工单位的钢筋工尚未进场,监理单位本着兼顾进度的原则,暂允许先行砌筑,但是构造柱的施工必须满足规范设计要求,后续构造柱的植筋、构造柱绑扎、构造柱合模、构造柱混凝土浇筑等必须先行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

又过了一个星期的时间,钢筋工终于进场了,但问题也来了。总包单位居然没有报验,钢筋工也没有植筋,直接将把预制好的构造柱放到了砌筑预留好的部位上。马上找到施工单位询问,施工单位沉吟了几分钟才说,你放心吧!这个我们肯定是要植筋的,不植筋怎么能行。总监隐隐约约发现其中可能存在一些内在的问题,回到办公室就给甲方项目负责拨通了电话,将最近几天发生的事情如实的做了汇报。

甲方在电话里的答复是,应该要按要求植筋啊,但是绝不能停工,至于施工工艺的组织顺序,咱们就不要管太多,只要到最后浇筑混凝土前达到规范要求就行。又过了2天等监理再次巡检的时候,现场已经开始合模了,而且又没有报验。总监马上电话询问项目经理到底是怎么回事,项目经理又说,分包单位实在是不听话,不过,你放心,他不植筋我肯定让他拆除,并要找你们报验。

总监说,整个一个框架结构咱们工序报验环节合作的都比较好,为什么现在你们居然连续不报验了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项目总监一怒之下,下发了工程暂停令。项目经理接到工程暂停令后就停止了构造柱合模的施工。过了一会的时间,我又接到了甲方项目负责人的电话,电话一通先是有点责怪的口气说,你不能给他停工啊,已经耽误一个月的工期了,

停工怎么能行?至于他先干后干,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只要浇筑混凝土之前做到位咱就不管他。我一听心里有些好笑,都已经合模了,你还这么说话,这不是自欺欺人吗?这不明白摆着就不想植筋了嘛!我就把现场实际情况,工艺颠倒,如果在拆模工期会更要拖延,仔仔细细的跟甲方项目负责人详实的说了一遍。但项目负责人一再要求,他只要不浇筑混凝土,我们就不要管他。

转天一上班,监理再次巡检时,果然宿舍楼的二层已经在浇筑构造柱圈过梁混凝土了。我立即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叫到施工现场询问原因,项目经理涨红的脸,支支吾吾的好半天时间才说,这个问题还请你直接找甲方,甲方让我停工我就停工,甲方让我拆除我就拆除。我一听这话,再和施工单位说下去也解决不了问题。

随即我就拨通了甲方的电话,直接汇报给甲方项目负责人,大概意思是,施工单位连续三次没有报验,构造柱上下均没有植筋就浇筑了混凝土,现在的施工单位已经不是从前的施工单位了,说他们野蛮施工一点也不为过,我们该怎么办?这次,甲方项目负责人一改前几次的口气说,一个构造柱嘛,对结构也不会影响太大,他只要有就行了,至于植筋不植筋的咱们就别管他了,工期那么紧张,我们甲方肯定也不会追究你们监理的责任。

我一听居然甲方能说出这样的话,真有点难以置信,强压怒火就把构造柱不植筋可能引发的后果,轻则会造成墙体裂缝,重则一旦地震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甲方项目负责人听完以后却说,我不是跟你说了嘛!这些事情只要我们甲方不说什么,也没人会知道,你说的这些可能引发的后果,难道我不清楚吗?说完就挂了电话。

嘿嘿!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真是我不想看到的,也是给我出了一个大难题,这我可怎么办啊?难道我听之任之吗?听之任之的话首先是违反了职业道德,重一点说你监理就是违法违规;然后就是将来肯定会不同程度出现墙体裂缝,在一个基本起不到构造柱的作用了;再有这个事我监理公司每个月还有一次巡查,一旦发现了,我怎么跟公司交代啊?我这么多年来取得的成绩可能就功规一窥!

去找他们领导汇报吗?这样做的后果,一个是对我后续的工作可能带来影响,或者说充满不确定性,不过总体认为这还是个小事,大不了我离开这个项目嘛!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可能就会毁掉了这个年轻人(甲方项目负责人)的前途。毕竟任何人都有一时冲动犯错的时候,更何况他还很年轻,作为我们监理单位,处理问题的时候还是要尽量给对方留有余地。既要把工程干好,又能够让这个年轻人及时止损才是我想要的结果。

急中生智,这个时候我就想到了原来的甲方项目负责人,这个人比较正直,在一个由于在一起合作一年多了也都比较了解。我还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请教他该如何处理这个棘手的事情吧!想到这里,我就给甲方原项目负责人拨通了电话,就把近一个月内所发生的事情,如实的做了说明。

原来的甲方项目负责人听后说,我现在虽然升格为企业副总经理了,但是,基建口不是我的管辖范围。不过,你说的这个事情确实也很重要,因为我们老总向来是比较注重工程质量的,一旦将来出现很多墙体裂缝,老总肯定会追究责任的。这样吧,我把这个事情,和我们老总先做一下沟通,有了结果给你电话。

下午两点多的时候,果然接到了原甲方项目负责人的电话,你的事情我已经跟老总沟通了,老总也很重视,老总说,明天就安排负责基建这一块的副总经理去你们现场巡查工程质量。至于你担心的事情,我没有遮遮掩掩,和老总也都说明白了,请你放心,我们企业向来也都是本着治病救人的态度,不会因为一个人一时的过错就全盘否定他。

到了第二天一早我就接到了甲方项目负责人的电话,告知我他们领导今天下午3点要到工地检查。要我马上找总包一方面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一方面告知我构造柱的问题,下午见到他们领导时千万不要说。

到了下午三点,甲方领导们如约而至,对整个现场足足检查了2个多小时。除了构造柱的问题还检查出了一些其它问题,一方面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另一方面又宣布了甲方人员调整的决定。即日起,甲方由谭总(公司负责基建工作的副总经理)直接负责。你们监理和施工单位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找他。原项目负责人另有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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