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惊呆网友!手上的烟夹挺稳!云南“碰瓷执法”律师有话说

社会人情冷暖记 2024-05-12 10:16:32

这种地方应该是乡村公路或者城市郊区,周边监控有限,如果车主没有行车记录仪,妥妥的被“宰”了!

要想‬过‬此路‬,留下‬……

5月10日,一辆轿车从弯道处驶入一条主道公路上,几名交通执法人员突然来势汹汹,一些人匆忙拦车,而另一个执法人员接下来的动作惊呆了车主,也惊呆了网友。

看下面视频:直接扑上轿车引擎盖,还发出“啊啊,痛死了”的声音,一系列动作比那些经常讹人的大叔大妈都夸张,主要的是他不要命啊……

(视频来源:杭州日报)

几个‬细节‬说明‬……

我们从中了解到,当这位用身体执法的强人扑倒在车上的那间隙,远处的一位执法人员赶紧拿出手机录像“取证”。

两人真的配合得天衣无缝。

这点也不能说明什么,毕竟执法中拍摄录像那是正常操作,也许这位拍摄的执法人员是为车主打抱不平也说不一定呢,希望他拍了完整过程吧(讽刺)。

这样的操作让你无语是吧,更无语的倒在引擎盖上的执法人员嘴里喊着痛,但手里的烟却紧紧夹住呢……

虽然只是惊鸿一瞥,还是被我扑捉到了,各位眼尖的网友来看看是不是烟?

事件发酵后,网友纷纷表示,都到这种地步了吗?抓业绩挺猛的……

律师‬告诉你‬,内部‬处理‬不‬服‬众‬,可‬处‬……

一名叫李斑的律师博主发视频称,近15年来这些“碰瓷”的执法人员从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违法责任!

最多就是内部处分。

不公正吧!

假设没有行车记录仪,那这位车主可能会因为执法人员的“碰瓷行为”而受到处罚,严重点可能会被判刑。

因为执法人员“碰瓷”是工作行为,跟那些大妈大叔碰瓷还不一样,构不成诈骗和敲诈勒索!不是个人牟利行为。

到底该怎么办呢?

这律师说,有一条隐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款:捏造事实,诬告及陷害他人受刑事追究或者治安处罚的,依法可以处10日拘留。

所以说要看这位司机是不是受到处罚了,如果这位碰瓷的行为让司机被刑事追究或治安管理处罚,那这个哥们要被拘留的,不仅仅是内部处分。

大家觉得后续会怎么处理?会不一样吗?

(视频来源于杭州日报,图片来源于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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