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反腐的成绩斐然,大批的官员因为腐化而跌下神坛,用心的人可能会知道,尽管落马者,每年都有成百上千,但最终走到“死立执”的官员,终究是少之又少的。
记得上一位因贪腐而被处死的官员,名叫赖小民,这还是发生在2021年1月份的事。
而在赖小民之后的近四年里,一直没有官员因为腐化而被处以极刑,直到近日才有人以身犯险,让平静的湖面激起一丝浪花。
在2024年年底,一位64岁的老人在走完流程之后,生命之花也迎来了终点。
李建平,1960年出生,霸州市人,大学文化,曾任呼和浩特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经查老李涉案30亿,目前已被“死立执”。
在说老李的事迹材料之前,需要明白贪官死刑的基本常识,对死刑必然是审慎的。
其一,时间漫长。
就拿老李举例,他的前后经历了六年。
2018年9月被宣布落马,除了正常的调查取证外,面对“死立执”大家都是不服的,所以当事人就会上诉,也是很消耗时间。
其二,程序严谨。
贪官和其他人一样,死刑必须经最高法的核准,一般是从中院起步,二审高院。
最后才是最高法,程序上是非常严格的,毕竟此法不可逆转,对人体是毁灭性的。
事实上死刑适用范围只针对特别严重的犯罪者,坚持少杀,反对多杀错杀,这就需要非常严格的程序来,做到罪刑相适应。
其三,罪行极大。
还是拿老李为例子,他的贪污的金额是十四个亿,其中近三亿未实际取得;受贿金额是5.77个亿;挪用公款超过了十个亿。
不知道这个概念没事,和老李的死刑执行日期是同一天宣判的一个死缓案例,咱们也拿来看看,重庆市原副市长熊雪案件。
该名市长,受贿1.48亿余元被判了死缓。
和老李不同的是,老熊当场认罪悔罪。
他们俩单看数字,差距超过一个数量级。
……
老李有一个“辉煌”时期,就是2016年到2018年的三年时间里,他平均下来每一天私吞掉200万元,胃口何其大,吓人。
如此的业绩,近来也是不多。
不过,说来也巧了。
同样是老李,同样是六零后,同样是“副市长”,同样是涉案30余亿元,只是另一位老李依然活着,他名叫李传良,曾经担任鹤岗市的副市长,已潜逃到了漂亮国。
类似这样的“超级贪官”,都把自己的权力最大限度地变现,将职责当作私人提款机。
这样的人都是难缠的主,他是官宣一年后才正式被双开的,这说明调查并不顺利。
能搞到这么多的钱,就是所谓的“官商”。
他们能违规管理下属企业,可大肆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