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三年(1808年)的临江县,是长江下游一座不起眼的小城。这里水网密布,百姓以种稻、捕鱼、行商为生。县城东侧的码头终年喧闹,南来北往的货船载着丝绸、茶叶和瓷器,将小城的烟火气染得愈发浓郁。
张德财的米铺就开在码头附近。他年近五十,身材矮胖,一双小眼透着商人的精明。米铺的生意原本平平,直到三年前,他从安徽购来一批廉价陈米,掺入新米中售卖,利润顿时翻倍。“掺沙子的米沉底,穷鬼们买回去也发现不了。”他常对账房先生得意地说道。
距离米铺两条街的巷尾,住着寡妇王氏。她丈夫早逝,留下七岁的儿子王小宝和一间破败的茅屋。为求生计,她白日替人浆洗衣物,夜里缝补渔网,手指常年泡得发白。最让她揪心的是,丈夫临终前曾将十两银子托付给张德财,约定等小宝成年后归还。可当她上门讨要时,张德财却翻脸不认账:“你男人死得早,欠我的药钱还没结清呢!”

陈阿福是临江县家喻户晓的货郎。他每日挑着竹篾担子走街串巷,针线、头油、糖人儿塞得满满当当。“陈货郎,今日有新花样子不?”大姑娘小媳妇常围着他的担子说笑。他天生一副热心肠,谁家屋顶漏雨、孩子生病,他总愿意搭把手。
四月初八的晌午,陈阿福路过张家米铺,撞见张德财与王寡妇争执。王寡妇攥着一把米,指尖发抖:“这米里的沙子硌牙,孩子吃了直喊肚子疼!”张德财一把夺过米袋,讥讽道:“嫌米差?有本事别买啊!”围观人群窃窃私语,却无人敢出头。
陈阿福放下货担,挤进人群劝道:“张掌柜,您家大业大,何必为难孤儿寡母?”这句话戳中了张德财的痛处。他早年丧妻无子,最恨旁人提“绝户”二字,当即指着陈阿福的鼻子骂道:“你一个卖杂货的穷酸,倒会充好人!莫不是和王寡妇有一腿?”
人群爆发哄笑。王寡妇捂脸逃走,陈阿福气得脸色铁青,挑起担子踉跄离开。谁也没想到,这是他最后一次出现在临江县的街头。

五日后,渔夫李老栓在城西芦苇荡撒网时,捞起一具肿胀的男尸。死者身着灰布短衫,腰间别着一枚铜制货郎鼓,正是陈阿福。
仵作验尸后上报县衙:“死者额角有钝器击打伤,口鼻内有泥沙,系溺水身亡。”临江县令赵文瑞捻着胡须,草草批了“失足落水”四字。他出身举人,靠着岳父的银子捐了个七品官,任内只求“无过便是功”。
陈阿福的葬礼办得冷清。他无亲无故,仅有几个受过恩惠的邻居凑钱买了口薄棺。下葬那日,王寡妇偷偷在坟前烧了一沓纸钱,低声啜泣:“陈大哥,是我连累了你……”
米铺掌柜的离奇暴毙半月后的深夜,张家米铺传来一声惨叫。伙计踹开仓库门时,只见张德财蜷缩在米堆旁,双手抓挠胸口,指甲缝里全是血痕。他的脸涨成紫黑色,眼球凸出,仿佛见了极恐怖的事物。
这一次,赵县令不得不亲自查案。他带着师爷、衙役赶到现场,却见仓库门窗紧闭,地面无挣扎痕迹,米袋整整齐齐码在墙角。“难不成是鬼索命?”衙役的嘀咕让赵县令后背发凉。他强装镇定,贴出悬赏告示:“凡提供线索者,赏银五两。”

张德财暴毙的消息如野火般蔓延。茶楼酒肆里,说书人添油加醋:“那张德财死时,手里死死攥着一把米,米粒上全是黑手印!”更有人信誓旦旦:“陈阿福的鬼魂夜夜在米铺门口敲货郎鼓呢!”
流言肆虐之际,第三个死者出现了。私塾先生清晨开门时,发现八岁的王小宝倒伏在书案上,嘴角挂着白沫,临死前还用炭笔在纸上画了个歪扭的鬼脸。
“鬼魂连孩子都不放过!”临江县彻底陷入恐慌。富户纷纷请道士做法,穷人家在门口撒糯米、挂桃木符。赵县令躲在县衙后宅,连喝了三日安神汤。
知府暗访江宁知府周秉义的轿子悄无声息进了临江县。这位四十岁的进士出身寒门,因破获扬州盐枭案而官声显赫。他扮作收蚕丝的商人,住进了城东的福来客栈。
三日暗访,周秉义摸清了几条关键线索:
1. 三名死者均与王寡妇有过纠葛;
2. 张德财暴毙前一日,米铺伙计曾见他收下一袋“新米”;
3. 王小宝中毒当日,私塾学童看见他偷吃了一把炒米。
当夜,周秉义带兵围了王寡妇的茅屋。

茅屋的土灶被砸开,露出一个巴掌大的暗格。里面藏着一包砒霜、半张符纸,还有几粒发霉的米。周秉义捏起米粒轻嗅,冷笑道:“这米用砒霜水泡过,晒干后毒性犹存。”
王寡妇瘫坐在地,终于交代实情:
· 毒米本是用来陷害张德财的。她计划将毒米混入张家仓库,再告发他“贩毒米害人”;
· 张德财暴毙那日,她假借送米,将一包砒霜混入其茶壶;
· 王小宝误食了家中藏匿的毒米,酿成惨剧。
“那陈阿福是怎么死的?”周秉义逼问。王寡妇浑身颤抖,吐出更惊人的真相。
门闩下的冤魂案发当晚,陈阿福曾翻墙潜入张宅。他本想找张德财理论,却被王寡妇误认作贼人。黑暗中,王寡妇抄起门闩砸中他的额头,见他昏死过去,索性将其拖到河边抛尸。
“我儿死后,我就没想活了……”王寡妇泣不成声。周秉义却想起《洗冤录》中的记载:“生前溺水者,手足指甲有泥沙;死后抛尸者,尸斑浅淡。”陈阿福的尸检结果,分明与后者吻合。
大清律例下的罪与罚案件上报刑部后,引发轩然大波。按《大清律例》:
· 王寡妇谋杀张德财、陈阿福,判凌迟;
· 赵县令渎职,流放宁古塔;
· 张家米铺充公,所得银两赔偿死者家属。
临刑当日,王寡妇被捆在木桩上,刽子手的小刀寒光闪闪。刑场外围观的百姓忽然骚动——一阵怪风卷走了王寡妇的布鞋,鞋底赫然绣着“片语害四命”。

嘉庆十六年(1811年),周秉义调任江苏按察使。离任前,他重修《江宁府志》,将此案始末录入《异闻卷》。“四命之祸,起于贪吝,成于昏聩,终于私刑。”他在案卷末尾批注道。
临江县的百姓渐渐淡忘了惨案,唯有老船夫告诫孙辈:“莫嚼舌根,当心祸从口出。”而城西的芦苇荡边,至今有人声称,在雾霭沉沉的黎明,能听见货郎鼓的叮咚声,混着一声悠长的叹息……
注:本文案情核心参考《江宁府志·嘉庆朝卷》,司法程序依据《大清会典》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