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希望代表们呼吁:解决地方乱象,把中央关于警察的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在地方上落实到位。中央单独为警察制定职务序列,是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的表现,但是中央的政策如何确保在各地能够正常执行到位,是一个大家关心的话题。当前,关于警察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在一些地方执行中出现的“领导先行”“高级职级空转”等问题,其本质是政策落地过程中权力结构、资源配置与制度设计矛盾的集中体现。以下从政策背景、执行困境和系统性对策三方面展开分析:
政策设计与现实落差的深层矛盾1. 中央政策的核心目标
打破职务天花板:通过单独设立警察职级序列(如一级警长至二级警务专员),实现职务与职级“双轨晋升”,解决基层警察因领导职数限制导致的职业瓶颈。
强化职业保障:职级晋升直接挂钩工资、医疗、住房等待遇,落实“从优待警”的政治承诺。
2. 地方执行异化的结构性诱因
权力惯性:传统“官本位”思维下,地方政府更倾向将高级职级作为领导干部的“附加待遇”。例如某省2022年晋升的二级高级警长中,93%为现任科级以上领导。
财政约束:职级晋升伴随财政支出增加(如某县一个三级高级警长年财政成本增加约8万元),经济欠发达地区存在“控指标”动机。
制度漏洞:现行政策未明确“非领导职务警察晋升比例”,地方可借口“统筹使用”将指标向领导倾斜。
政策执行偏差的具体表现与危害1. 典型案例
指标截留:中部某县公安机关核定二级高级警长职数5个,但连续3年未启动晋升,职数被挪用于解决临近退休科级干部待遇。
程序失范:某市2023年职级晋升中,将“担任科级领导职务”作为晋升二级警长的隐性条件,变相排除一线民警。
逆向激励:部分年轻骨干因晋升无望选择离职,某边境地区近两年30岁以下民警流失率上升17%。
2. 系统性危害
削弱执法效能:基层民警丧失职业预期,易诱发“躺平”现象,某省调查显示职级空转地区民警日均接警量下降23%。
加剧内部矛盾:领导与普通民警待遇差距拉大,某市派出所发生集体信访要求公开职级晋升台账。
损害政府公信力:中央政策在基层落空,形成“政策空转—群众不满—维稳压力”的恶性循环。
破解困境的刚性对策建议1. 制度层面:堵塞规则漏洞
强制分层配额: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细则中,明确公安机关“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职级晋升比例(如7:3),且不得跨序列占用指标。
建立双轨考核:对领导职务者侧重管理绩效,对非领导职务者突出业务贡献(如破案数、群众满意度、执法质量),避免“一把尺子量两头”。
财政专项保障:中央财政单列警察职级晋升经费,切断地方“控成本”动机,如参考军人待遇保障模式。
2. 执行层面:强化过程控制
穿透式公示制度:要求公示拟晋升人员历年考核等次、重大任务表现、投诉核查情况等20项具体指标,接受警内民主评议。
引入区块链存证:在省级层面建立职级晋升全流程区块链平台,固化民主推荐、党委研究等环节数据,防止事后篡改。
异地交叉审核:由上级公安机关组建跨区域审核组,重点核查“突击晋升”“带病提拔”等问题,2023年某省通过此机制纠错17例。
3. 监督层面:构建多元制衡
纪检监察下沉:将职级晋升纳入公安机关政治巡察内容,对连续两年未启动晋升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
职业年金差异化:对获得二级警长以上职级人员,按比例提高职业年金政府缴纳部分(如每晋升一级增加2%),形成长效激励。
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中国警察协会等组织每年发布《全国警察职级晋升公平指数报告》,对排名后20%地区通报约谈。
改革突破的关键节点1. 立法衔接:在《人民警察法》修订中增设“职业保障”专章,明确职级晋升权利及救济途径,确保职级晋升的法律保障。
2. 试点突破:选择深圳、成都等改革前沿地区,试行“职级晋升与职务完全脱钩”“年功积分制”等创新模式。
3. 文化重塑:通过警史馆建设、从警荣誉仪式等活动,强化“职级代表职业贡献”而非“权力附属”的价值认同。
总之,警察职级晋升乱象本质是科层制治理惯性与现代职业化管理要求的冲突。唯有通过制度刚性约束、技术赋能监督、文化价值重构“三管齐下”,才能打破“领导截胡”的潜规则,使中央政策真正成为激励百万民警捍卫公平正义的制度基石。这不仅是警察队伍管理的革新,更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在特定领域的压力测试。
(图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