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央视网发布了一则《大同未成年人欺凌事件背后的警示》,对于此文,我特别赞成。
在这一欺凌事件中,两个十多岁的孩子的行为,简直就是小恶魔。暴虐程度甚至超出了成年人的恶劣暴戾。但是却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每一次的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在网上引起的讨论,无疑是一次网络海啸。就是因为大家对于未成年人因为年龄的原因。不能接受刑事处罚深感不公平合理。
对于此事,我的看法是:
一、未成年人在违法时,不应该因为他们的年龄问题,不接受刑事处罚。
因为他们在欺凌同学的过程中,他们所有的行为是特别恶劣,特别暴戾的。就是在成年人中,也鲜有如此暴戾。如果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就不对他们进行刑事处罚。会使未成年欺凌事件愈演愈烈。
二、对于欺凌同学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加重处罚。
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他们没有对孩子尽到相关的教育责任,使孩子在学校如此恶劣地欺凌同学。其监护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采取一些严重的处罚,使他们真正受到警戒。
三、“训诫、心理辅导、行为矫治”这样的“处罚”公平吗?合理吗?
对于未成年人的这些欺凌行为,对他们进行训诫,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这样的处罚到底公平吗?合理吗?从网友们的愤慨当中,从大家的议论当中,能看到大家对于这样的处罚非常不满。但是,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处罚措施?还没有比较恰当和适度的措施。希望法律专业人士和公安检察人士都能够多方考虑,尽快速出台能够让大家都接受的处罚措施,真正起到警戒未成年人,不再欺凌和霸凌同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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