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管暴力执法事件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谴责。这些事件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也损害了城市管理的形象和声誉。
据报道,2023年9月13日,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巴黎都市附近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暴力执法事件。多名街道办城管与两名男子发生争执后,竟然对他们进行了飞踹、拳打和脚踢等残忍的攻击。视频中可以看出,城管们完全没有理性和克制,而是对两名男子展开了疯狂的暴力行为。其中一名男子被踹倒在地后,还遭到了多人的围殴和踩踏。另一名男子也没有逃过一劫,被城管们拖拽、推搡和殴打。整个过程持续了几分钟,场面极其恐怖。
类似事件的发生,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伤害,也暴露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城管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角色,但其执法行为却常常陷入暴力、野蛮的状态,这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违背了城管职业的基本准则。
对于此类事件,我们需要深刻反思,找出问题的根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首先,城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城管执法行为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其次,需要加强城管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执法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其执法能力和素质。最后,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城管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反馈,防止暴力执法事件的发生。
我们试想一下,这样的这样街道办城管目无法律,对所辖区人员粗暴执法,且超过执法手段的行为,如果在抗战年代,这样的暴力执法的“城管”拉去去战争前钱,是不是能为国家英勇杀敌呢?其实不然,这样的城管,在社会上的秉性其实就是欺软怕硬,对手无寸铁的百姓下此毒手,这是谁给你的胆量,这样的行为已不是一个执法者的正常执行行为,完全是扰乱民事行来来泄私愤,这样的行为在《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早有规定,城管打人是犯法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城管的执法行为不是你想随意乱来的法外之地,这样的爆力执法者,应该严办!!网友你们觉得呢,欢迎评论!
城管多年都是这样了,不是什么新鲜事,各地的城管还是和以前一样,没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