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混凝土结构的最小厚度
混凝土结构作为锚固体的基材,其结构最小厚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1、对于膨胀型锚栓及扩孔型锚栓,hmin>2.0hef且h>100mm。
2、对于化学锚栓,h不应小于hef+2d0且>100mm。d0为钻孔直径。
3、对于植筋,hmin>ld+2D,且>100mm,其中ld为植筋的锚固深度设计值,D为钻孔直径,应按表 15.6.1的规定取用。

4、基材厚度尚应满足锚栓生产厂家通过系统的试验认证后提供的hmin数据。
二、锚栓布置
锚栓布置应避开装饰层及抹灰层,应锚固在坚实的混凝土基材内,不得布置在混凝土保护层中,应深入有钢筋环绕的结构核心区内,有效锚固深度hef不得包括装饰层或抹灰层。承重结构采用的锚栓,其公称直径不得小于12mm。构造要求确定的锚固深度hef不应小于 60mm,且不应小于保护层厚度。承受扭矩的群锚,应采用胶粘剂将锚板上的锚栓孔间隙填充密实。
三、群锚锚栓间距、边距及锚板厚度
1、群锚锚栓最小间距 s和最小边距c(图15.6.1),应由厂家通过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检验分析后给定,否则不应小于表 15.6.2的规定。

2、锚栓中心至锚板边缘的距离ca和cb值不应小于 2d0,且不应大于4d或 8t的较小值,d0为锚栓孔径,t为锚板厚度。
3、植筋与混凝土边缘距离不宜小于5d,且不宜小于100mm。当植筋与混凝土边缘之间有垂直于植筋方向的横向钢筋,且横向钢筋配筋量不小于Φ8@100 或其等量截面积,植筋锚固深度范围内横向钢筋不少于2根时,植筋与边缘的最小距离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50mm。植筋间距不应小于5d。d为钢筋直径。
四、锚固长度
1、构造设置化学锚栓的最小锚固长度应满足表15.6.3的要求。

2、植筋的最小锚固长度 lmin,对受拉钢筋,应取0.3ls、10d和100mm 三者之间的最大值;对受压钢筋,应取0.6ls、10d和100mm 三者之间的最大值;对悬挑构件尚应乘以1.5的修正系数。ls为植筋的基本锚固深度,d为钢筋直径。
五、当所植钢筋与原钢筋搭接(图15.6.2)时,其受拉搭接长度ll,应根据位于同一区段内的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按下式确定:

六、确保基材结构抗力的附加要求
锚栓在基材结构中产生的附加剪力VSd,a及锚栓与外荷载共同作用所产生的组合剪力Vsd应满足下列规定:

七、外露层锚固连接钢构件的防腐
外露后锚固连接件防腐措施应与其耐久性要求相适应,耐久性要求较高时可选用不锈钢件,一般情况可选用电镀件及现场涂层法。外露后锚固连接件耐火措施应与结构的耐火极限相一致,有喷涂法、包封法等。锚栓防腐蚀标准应高于被固定物的防腐蚀要求。
八、锚栓的温度影响
处在室外条件的钢结构锚栓,易受温度变化的影响而产生温度变形。因此,其锚板的锚固方式应使锚栓不出现过大交变温度应力,在使用条件下,应控制受力最大锚栓的温度应力变幅 Δσ=σmax-σmin≤100MPa。
锚栓和植筋锚固连接所处的环境温度应符合锚栓和锚固胶产品的规定,其锚固连接的防火要求应符合国家防火规范的规定。对于化学锚栓和植筋应注意环境温度对锚固胶的软化、冷脆和老化等不利影响。植筋时,其钢筋宜先焊后植,当筋需要后焊接时,要特别注意焊接部位的高温对锚固胶的不利影响,其焊点距基材混凝土≥15d,且≥200mm,并应采用冰水浸湿的湿毛巾包裹植筋外露部分的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