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劳荣枝案正处在死刑复核阶段,劳荣枝案辩护人高调的言论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辩护人称劳荣枝最够冤,是时代悲剧,并向网友公开开展问卷调查,一波又一波神操作简直让人应接不暇!
作为一名法律人士,我更加关注的是这背后的法律问题其实。在这里郑重指出,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二位辩护人的行为涉嫌已多处违规,下面我给大家具体分析:
1.免费代理违规
劳荣枝的一名辩护人多次公开宣传,自己为劳荣枝免费辩护,其称要其足够冤。殊不知,免费代理本身就是一种违规行为。中律协2018年颁布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第十条明确规定,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其中就包括不得不收费或者减低收费(法律援助案件除外)。依据上述规定,律师办理除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外不得不收费或者减低收费。法律援助案件是由司法部门指定,劳荣枝辩护人的辩护性质显然不是法律援助。该辩护人公开宣称只要符合足够冤、足够穷、足够穷三个条件即为当事人免费辩护,并非仅针对劳荣枝个案,这就是其开展业务的模式,公开向不特定人宣传这种模式就是这种业务推广。
很明显这种免费辩护的方式是违规的。
2.恶意诽谤他人、贬低同行
劳荣枝的另一名辩护人更是语出惊人称一审法律援助律师丧尽天良,并在与网友的交流中多次对网友爆粗口,明显违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职业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等多部文件规定,律师不得损害其他律师的威信和名誉,贬损或诋损其他律师系不正当竞争。
由此看出该辩护人的行为已涉嫌不正当竞争。至于在网上粗口,属恶意诽谤,明显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
3.恶意炒作案件
劳荣枝案辩护人在公共平台宣称劳荣枝足够冤,劳荣枝是时代悲剧,并公开征集网友手写签名,种种高调行为不一而举。
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第四条,通过联署签名、声援或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办理,通过自媒体就案件误导性宣传,上述行为均系恶意炒作案件。劳荣枝在司法机关正在办案劳荣枝案期间,大肆宣扬劳荣枝足够冤,其是时代悲剧,明显是误导性宣传。另外,劳荣枝辩护人公开证件网友手写书面意见,并以此以民意向最高法提交意见的行为,明显系通过联署签名、声援或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办理。通过上述分析,劳荣枝种种行为,均构成违规炒作案件,明显违规!
劳荣枝案件中辩护人存在这么多违规行为,希望更多的网友能够看到和支持我的文章,也呼吁相关部门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核实处理。
这种律师说白了,无非借大案炒作自己而已
想出名想疯了,为杀人犯辩护无罪,劳蓉枝无罪她跑什么,
杀人恶魔劳荣枝,判死刑
该枪毙了,搞那么长时间,浪费资源,
不枪毙劳荣枝 全国人民都不答应 要不把她的律师也枪毙了 什么东西!
把辩护律师一起处决,杀了几家人还有什么辩护的,浪费国家资源。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想出名想疯了
看来 劳荣枝活不了了
律师想的是名与利,不管是非与善恶。
你有什么证据确定就是违规,不服你就告啊能蹭热度[开怀大笑]
你也在贬低他人,算不算违规!
维护法律尊严
连中央领导人都要接受人民的监督,何况是一个律师,并且这个兄弟有理有据
这种律师等处决了杀人犯后肯定要清算的,
这种认知还能当律师啊?简直就是个杯具。劳荣芝和法子英害死了那么多人,还在为她辩护为冤案,这才是丧尽天良。
这个杀人犯劳荣枝罪大恶极、罪不容赦,她身背七条人命,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法院一定要枪毙她、一定要枪毙她!
把责任推给已枪毙的死人,你杀人时的勇气呢!
就是炒作自己,提高知名度,以后接案子赚钱更多。这种🐶☀️的,打仗的时候第一个当汉奸
全国律协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巜规则》到位
杀人尝命借债还钱,不能动摇
如果把这样的死人辩成活人,那驴师就该变成死人
这一伙子恶心的王八蛋,以为靠怂人听闻的案件,可以名利双收,最后只会落下骂名和耻辱
为什么还要一拖再拖,早就该枪毙了
杀人犯劳荣枝,她那是鳄鱼的眼泪。
这二个咸湿律师想等劳荣枝狱而后取她做老婆
女杀人犯必须和男杀人犯同罪,否则今后女杀人犯会越来越多,电视剧(红蜘蛛)里的那些女杀人犯,一个个那也都是杀人不眨眼,这个杀人犯劳荣枝,法院一定要枪毙她、一定要枪毙她!
拐卖儿童杀人支持死刑
可悲的是这些所谓的名律师把自己包装的多么正义,多么高尚,其实却是最丧尽天良的,应该追究这几个违规律师的责任,作为律师,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
小编你可以起诉对方的辩护律师。一方律师想尽全力保劳一命,另一方想尽全力杀了劳,那试问法律是干什么的?别整天想通过网络来改变法律的公正性。
被告辩护人污辱损害一审律师。辱骂网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职业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等多部文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这些又不是国家法规。
请教一下,律协的文件有没有强制力?
与人民为敌,与法律为敌,你可不是好律师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劳荣枝判死刑证据链是不是完整无瑕疵 这是刑事判死刑必须的 而不是大家的推测 证据完备无瑕疵就判死刑 证据不足就不能判死刑
犯过罪的人也是人,吴丹红律师他是良心律师,那来违规?他不偷不抢,不骗人,你是算什么啊?
全部枪毙[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抓起来剐了它们
一并处理!
要这么说。你也是正在贬低熊律师了吧。
我相信最高院,其他人说什么都是炒作[汗]
辩护是法律赋予的权力何罪之有?
律师免费代理违规?这要看在什么情况下才算违规,免费代理劳荣枝这案子不算违规。其他方面有没有违规我就不知道了。我相信证据!尊重证据!
国家因该出台拐卖儿童和摄嫌人员都枪毙这样就没有人赶做了
好家伙,为自己收费高昂找借口都这么理直气壮,不要脸到极点儿。曾让一律师代理一交通案件,结果我提供的材科压根没用,完全用对方的思路及说辞,赔了比对方要求还多的费用,结果该律师脸不青不红的说,我们赢了![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苏丹红是有毒的,应把这样律师剔除律师行业
劳荣枝也是受害者,应该轻判
现在的阿三就不要说阿四了,都一个鸟🐦样。到时候自有公论,现在怎样蹭热度都司空见惯了,天下乌鸦一般黑….
谣言要坐牢咯
跑不一定有罪
涉嫌违规是谁给下的结论?是编者还是法律?
真会开国际玩笑,吃饱了还趁着的嫌疑。[笑着哭]
这个律师己经犯罪了
就算她是死刑,也要一切合理证据,并严格按法律法规走才合理,靠推理就判死刑,吃亏的到最后都是你我老百姓!醒醒吧,网友们!
为什么有妻室儿女还要寻花问柳?这就是不作死就不会死。苑不了别人,都是自讨苦吃。
律师为出名也是拼了
被杀人犯劳荣枝杀害的那七条人命,难道他们就不怕死吗?
律师为了出名无所不用!评论区的圣母都是为了啥呢?
把所谓的证据宁愿发网上,也不体交应该提交的部门,居心不良!不过蹭点流量罢了!必须法办之!
律师行业,道德观远远低于普通人,能赚大钱的差不多都会渐渐没人性!
昧良心,出风头,丧人格是中国律师普遍现象
必须死
连律师一起杀
舆论绑架
文化流氓,自作聪明,直接判刑!
先把驴师处死
既然你讲她足够冤,为什么她选择逃避,这就是畏罪潜逃,吃屎律师,你还有什么好狡辩。
这那象律师?与恶人为伍纯碎就是人渣!
劳荣枝被捕几年了,竟然还是毫发无损,看来大家低估了劳家
被害人家属需不需要签名?
此人不死不平民愤。
终身吊销律师资格证
直接抓捕
我看不出这女人有多大的魅力,竟有那么多的嫖客为她喊冤,[笑着哭]
杀人魔那有不枪毙的理?给劳荣枝辩护的律师应该取消其律师资格,他不是在辩护,是胡来!是在搅乱法律的严肃性,其人是有罪们是。
你文档、法律水平忒差,不要在这丢脸了!
评论区有人洗?
抓进监狱,赶快枪毙女魔头
拭目以待[呲牙笑]
广大网友评论劳荣枝案件建议看一下二审辩护意见,才能理智评论
给这些人都抓起来。判刑他们失去民心。
大家转发QQ群、微信群宣传一下
小便除了拱火,还会什么?
网友都是判官[点赞][点赞][点赞]
义务劳动算违法?揭露行业黑幕算不守规矩?
就是不能不收费这条规矩太人性化了!
不要钱还有错,脸皮真厚
保不准这几个为女魔头辩护的律师,最后都要坐牢
必死!
如果与她搭合杀人抢劫的那个,挨枪毙男恶魔不把抢夺的钱给她拿着看管有份。可能早就开遛了。
有道理
这货是否与劳是一伙的
这种律师肯定是狼狈为奸,肯定是情人关系,应该枪毙,好坏不分,可恶
我不关注案件本身,我好奇这件事完结之后我国对法律量刑以及罪名裁定的影响,希望会有法律上的进步
杀人就应枪毙,
劳荣枝代理律师?驴子?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公正无私,实事求是。
20年了,很多证据损失,或不足,没有足够的证据判死刑了。
还等什么,快伏法吧
杀无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