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李自成起义是中国历史上数一数二的大事,因为这次起义形成得晚,离开我们现在不到400年,很多地方都有详细的史料记载,甚至绘声绘色的传说、古迹。不像陈胜吴广、黄巾绿林赤眉黄巢之类,他们离开我们都太远,很多事迹近乎于神话,无法完全取信于人。
很多的介绍都说:李自成在庙里当和尚,21岁才走出佛门,去驿站当了驿卒。因为明朝裁减驿站,没了收入,所以造反。这个说法百分之百的错误。因为,李自成毕竟是从国家公务员的位置上下岗,任何一个正常人从编制走向体制外,第一件事肯定是再谋求一份工作以安身立命。毕竟,吃皇粮久了,还想继续吃。所以,他会造反吗?根本不会。他还没有到走投无路的时刻。
真正的原因是,他郁郁寡欢地领了上级领导给予的遣散费(实际上就是一张白条,因为驿站拖欠工资已经一年多了),一路往家乡米脂而去。一路上思来想去,辗转反侧,就一件事:以后干点啥?开个小店,本钱不够;再去当兵,也怕去辽东送死;左右没有好的办法,只能回家先寻到媳妇,与家里一起商量,看如何办。
这才是普通人的想法,这才是一个正常人的想法。就像当初东北大下岗,下岗师傅们第一想到的都是奔赴天南海北,上哪里再去就业。所以纷纷奔赴海南。
但是李自成,缺乏有人指点,缺乏去海南这一条道。
因为他身上的事太多了。他在驿站的时候,养死了两匹马,这个上级领导让他赔偿。要知道,辽东正在打后金,马匹是极其重要的战略物资。明朝末年,一匹马大概20两银子,最贵的不超过80两,相当于现在的6000至24000块钱之间。而明末从九品的巡检之类的县里的低级小吏,就挣年俸大概60石,相当于现在2500元。那李自成这种不入流的驿站兵丁,一年能有几十块钱就算不错。你让他去赔几万块钱的马?还是两匹?就是把他囫囵吞枣卖了,也不值这个钱啊!
李自成自家是没有田地的,他家从祖父那一辈就开始给银川驿养马,丢了工作就没有谋生手段。但是因为颇有威望,也算个小小的地头蛇,虽然从驿卒位置上退了下来,但是回了老家双泉里,仍然担任里长。
不幸的是,他赶回家后,不仅没有获得妻子的温言关心,反而发现了自己的妻子和他人之间的奸情。李自成的原配妻子韩金儿与村里的地痞盖虎通奸,当时他正在驿站工作,由于驿站的工作性质需要经常外出,韩金儿独守空房,很快便与盖虎发生了关系。被裁撤回家的李自成这一次正好撞见两人在一起,怒火中烧的他杀掉了两人?。
不仅如此,李自成在崇祯元年(1628年)因失业回到陕西米脂老家后,因欠债还不上,被债主艾诏告到米脂县衙,县令晏子宾把他打了一顿,将他戴枷游街示众?,然后放在太阳下暴晒,由艾家的人看着,不给任何吃喝。这样下去,两天就可以找块地埋了。这到底是什么债务呢?双泉里向县里的乡绅艾家借了一笔高利贷,有可能是春耕的经费,也可能是用来缴纳夏粮。等到秋收之后,李自成需要挨家挨户把粮食征上来,向县里交皇粮,并且连本带息向艾家还债。他从中能获得一份报酬,用来赔驿站的马。但这债务根本还不上的,明末地主那种高利贷能还清就有了鬼了。
结果马死了配不上,老婆偷情气不过,债务逼人还不上。这三条,就把他逼得左思右想,没有路子可走了。
后来由亲友想尽办法将他救出?。咋救得?凑钱吗?根本不可能的,李自成这种穷人哪里有富朋友替他买单?只是几个伙伴,加上侄儿李过,直接抢了李自成就逃跑。县衙里面的县尉带着人就在后面追,李自成一群人慌不择路,逃进了一树林。县尉也不敢追进去,就在外面守株待兔。李自成一群人等到天黑了,就趁夜从树林里面冲出来,想跑。岂知,县尉的马受了惊吓,县尉从马上摔死了。素横行霸道的衙役们见他们真的敢拼命,顿时没了气焰,刀枪棍棒扔了满地,一哄而散。平时老百姓怕官府怕的要死,可真把老百姓逼到走投无路,就变成官府怕老百姓了。
但是,这下却完了。情况变得无法挽回了,李自成一伙又加一条罪状,杀了县尉,这自然是死罪。如果在正常年月,闯下如此大祸,几人也就跑了。但此时不同,在县城周边山林里,遍布民变队伍,李自成等人,最终选择了加入民变队伍。这与陈胜吴广为何起义一样,说白了,横竖都是死,倒不如拼一把。所以,但凡还有一点办法,但凡还有一条路还可以走,李自成都是不会造反的。
哦,对了,李自成的这个驿站工作到底是咋丢得呢?还真不是养马养死丢掉得,纯粹是贪官作祟。监察御史毛羽健在京城娶了一房小老婆,他留在家乡的大老婆温氏听到消息后,借助驿站的车马,闪电一样地来到京城,温氏很凶悍,她将毛御史的小老婆暴奏一顿,并罚毛御史跪了一夜。毛御史不怪自己的“色心”反而怨恨驿站的车马送温氏快速进京,他为了让崇祯皇帝裁撤驿站,竟编了个理由裁撤驿站,说:一年可省下68万两白银,能够用于边关军费。没想到,这正好挠到了崇祯的痒痒肉,明廷正缺钱去关外打后金,有这省钱的办法干嘛不用?
于是,崇祯大笔一挥,把李自成的工作撸掉了,顺带也撸掉了全国十几万驿卒的营生。于是,天下多了一面“闯”字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