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也不说了,进入八月以来好消息一个接着一个,先是8月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将本来只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季度30万免税政策延续到了2027年12月31日。原文如下:
就在大家还沉溺在上一个惊喜中时,8月2日又一个重磅利好袭来,这一回是国家税务总局的2023年第12号公告: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这个绝对是广大个体工商户的福音,不管你是核定征收还是查账征收,不管你是定期定额征收还是定期定率征收,原本的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变更成了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整整提高了一倍。原文如下:
好了,政策我传达完了,怎么干就看各位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