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人天生具有善恶的心理倾向,但是真正体现善恶的是我们的行为。分辨善恶的能力被称为良知,而采取善行抵御恶行被称为格物。尽管我们作为人类无法完全摆脱善恶之间的纷争,但至少应该能够识别出善恶的界限,不要背离自己内心的良知。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每个人都能够做到选择善行抵制恶行。一些人被欲望的波涛中卷走,遗失了良知,并最终步入邪恶的深渊。
北京发生的一起案件于2014年成为了一个典型的例子,显露了人性中那股隐藏的恶意是如何逐步产生,从而在黑暗中犯下种种罪恶。这起案件中,一名女子邀请她的姑父到家中做客。然而,在用餐结束后,她竟然两次遭到姑父的性侵犯,这实在让人大为震惊。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最终的结局将会如何呢?
小华(化名)生长在普通的农村家庭,尽管家境不殷实,但她的父母给予了她尽其所能的关爱,让她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快快乐乐。除了父母之外,小华与住在隔壁的姑父赵某一家的关系最亲近。因为赵某只有两个儿子,所以他们对小华格外疼爱,总是想给她留下一些好东西。
小华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位一直疼爱她的姑父会在她长大后伤害她。随着年龄的增长,小华不再是那个调皮可爱的小孩子,而是成长为一位亭亭玉立的姑娘。她不仅容貌越发清秀,身材也变得诱人有致,在学校里她像班花一般受到众人的注目,自然不乏一些男同学对她产生了美好幻想。
然而,小华没有察觉到的是,除了父母之外,她最依赖的姑父赵某,对她的眼神也随着她的成长逐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原来,赵某并不是一个老实的人。年轻时,他因为外遇导致妻子离去,只剩下他和两个儿子相依为命。加上他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异性的温暖,内心渐渐产生了欲望。
事情发生在2014年10月4日,那天是小华的生日。她提前邀请了姑父一家来家里庆祝,并且大家围坐在饭桌上欢声笑语,气氛非常融洽。小华的生日庆祝结束后,孩子们去玩耍,大人们则留在桌子旁喝酒。也许是因为庆祝的关系,几个人的喝酒量越来越大,不知不觉间已经喝得烂醉如泥。
酒宴结束后,还算清醒的赵某带着孩子回家休息,而小华的父母因为喝醉了已经倒在床上。小华在为父母整理好事情后,也上了床准备休息。就在她刚刚躺下的时候,听到门外传来了声音,原来是姑父说有事要和她商量。两人在房间里聊了几分钟后,赵某离开了。尽管小华觉得有些奇怪,但她没有太多的思考。
直到睡了一会儿,小华突然感觉到似乎有人在掀自己的被子。睁开眼发现姑父赵某站在床边盯着她看,这使她非常害怕。她迅速坐起来,神情严肃地询问对方想要做什么。然而,赵某毫不犹豫地将她推倒在床上,无论她如何反抗,都无济于事。她遭到了赵某两次的性侵。
看着小华满脸泪痕、深受痛苦的样子,赵某竟然还毫不知耻地告诫她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父母。不过,小华早已经不再是个年纪小小、无知无觉的孩子了,她明白赵某的行为意味着什么,刚刚走后,她立刻去敲开了父母的房门,一个个将自己被姑父强奸的事情告诉了他们。
得知这一切后,小华的父母愤怒和悲伤填满了他们的内心,他们顿时清醒了过来。经过深思熟虑,他们最终决定报警处理此事,他们要让赵某为他那耻辱的行为付出代价。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将还在床上熟睡的赵某带回了警局。面对警方的询问,赵某却仍然耍起了无辜,一口咬定自己是因为喝醉了,根本不记得发生了什么。
庆幸的是,在发生这件事后,小华成功保存了QF的证据,这使得赵某无论如何狡辩,都无法掩盖他所犯下的严重罪行。可以想象,赵某使用暴力手段,违背了小华的意愿并强行与她发生关系,这已经触犯了QJ罪,他注定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QJ罪是指违反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并通过使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X行为而构成的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若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QJ妇女,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赵某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声称,赵某是一起偶然发生的罪行的初犯,他在喝酒后做出的行为属于情绪冲动,并没有潜在动机。辩护律师试图以此为赵某减轻罪责。然而,法官并未轻易相信这一辩解,经过审理后,最终裁定赵某犯有强奸罪,判处他五年有期徒刑。本应该到此为止的案件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上诉,证据不足的上诉行为令人难以理解。
回过头来看这起案件,赵某作为小华的至亲,在恶意驱使下犯下了无法宽恕的罪行,给小华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赵某本应该为此承担罪责,并且展现出对自己行为的悔过之心。然而,他却一再为自己辩解,完全没有反省的意愿,这表明他内心的邪恶之深。如果这样的人逃脱了法律制裁,必然会重演悲剧,因此要对他进行严厉的惩罚。
姑姑都跑了,还能跟姑父处的这么近,不敢想信,编的吧
这种亲戚恶心,居心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