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战打响后,各类明争暗斗浮出水面,中国的华为被美国提出禁令,禁止其在美国的销售合作,华为针对这个不平等禁令,在今年将美国告上了法庭,以集团之名对抗美国,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13年,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也曾签署过法案禁止三一重工在美国的投资项目,三一一通邮件将奥巴马告上了法庭。
三一重工,不少人可能听说过这个名字但对这家企业不熟悉,但相信不少人看过今年上映的电影《复仇者联盟4》,里面出现的复仇者们的总部,就是三一集团在美国的总部大楼,一家挖掘机制造商的大楼。“复仇者”这个名字,放在三一身上有过之而无不及。
2010年三一进入美国成立罗尔斯公司,12年罗尔斯公司收购俄勒冈州的风电项目,投资1300万美金准备建设四个风电场,风电机组全部使用三一重工自己的设备。原本一切顺利,没想到半路被截胡,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FIUS)以今日我们熟悉的理由——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组织三一重工建设这四个风电场,还不允许项目转让,这意味着三一要白白亏损这一千多万美金。
但三一重工真的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吗?无稽之谈。唯一有可能对美方有影响的是其中一个风电场附近有一个海军基地,三一主动提出可以放弃这一个风电场,损失我们认,但其他三个都合理合法,为什么要否决我?对此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不给出任何解释,因为他们特殊权利,就是可以掌握这些海外企业的生杀大权。
更令人生气的是,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将调查报告交给了时任总统奥巴马,而奥巴马为了当时的总统大选,拿中国企业开刀自然是有利于选票的,他支持CFIUS对华为的禁止,还赋权他们去调查三一集团的账目、通讯往来、电脑数据等企业内部机密文件。总统禁令不明不白的放到一家企业上,面对如此歧视和不公正,三一集团一纸诉状,将奥巴马和CFIUS都搞上了法庭。
三年时间,诉讼达成了和解,三一撤诉,美当局也撤诉,并接受三一在美国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行为,三一摘掉了“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帽子”。权利都是争取来的,维权路漫漫,但我们坚定的支持华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