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还在踩油门!
天津一揽子楼市新政,正式落地!
10月16日,天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
涉及限购政策的调整、买房套数的重新认定、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等。
罕见的重磅组合拳集中出击,堪称天津楼市最强新政。
| 全市解除限购
一线城市限购政策均已放松,广州都全面取消了限购。
天津全市解除限购是必然的。
2023年9月1日,天津取消非市区限购。
2024年4月30日,对京津冀居民取消市区120平米以上新房限购。
2024年10月16日,全面取消限购。
从2017年3月至2024年10月,天津长达7年半的限购政策,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现在开始,在天津无论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没有任何限制条件。
不看户籍、社保、年龄、面积……不限制套数,“随便买”。
| 贷款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
无论买第几套房,房贷统一为:首付最低15%,利率LPR-60基点。
取消首套、二套、三套……的限制,执行同样的首付和利率标准。
不再有“二套首付、二套利率”的说法了。
至此,“二套房”也退出历史舞台。
终于实现刚需与改善“平权”,更利好改善。
从金融角度说,拥有房产套数越多,资金实力越强,贷款利率应该更低。
但这些年延续的调控政策,反而在惩罚改善。
现在的政策,更加尊重市场。
| 存量房贷利率统一降到LPR-30BP
9月24日,央行出台降存量房贷利率的指导意见后,天津紧跟且明确下调幅度。
多家银行已发文:存量房贷利率统一调整为LPR-30基点。
无论是曾经的首套房还是二套房(详情)。
· 高于LPR-30基点的,统一降至LPR-30基点。
· 等于或低于LPR-30基点的,不调整。
· 浮动利率无需申请,银将统一批量调整。
· 固定利率需先主动申请转成浮动利率,再参与利率下调。
参考9月的LPR,即下调到3.55%。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已确定将在10月25日统一调整。
其它银行也都会在10月31日前完成调整。
|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更多利好房企。
2005年“国八条”提出了超过144平米以上属于“非普通住宅”,交易缴税更高。
各城市标准不一样。
外地大部分城市是超过144平米以上,按3%征收契税。
天津一直按套数和90平米的面积来区分。
90平米及以下,无论首套二套,均为1%;
90平米以上,首套按1.5%征收,二套按2%征收;
三套房和非住宅,不论面积大小,契税均为3%。
即便取消“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也不影响天津买房人缴税。
主要是给房企省钱,减少土增税。
现在取消这个标准,以后户型就不会特意压缩到144平米以下。
| 解除部分区域房产限售3年的限制
从2020年开始,天津对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滨海高新区(包括华苑科技园、渤龙湖科技园、海洋科技园、京津合作示范区)的职工给予落户和买房政策的支持。
当时要求其所购房产需要3年后才可上市交易。
现在,“满3年后才可上市交易”这条限制取消了。
除10月16日新政外,天津在10月10日率先出台《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公告。
落户条件还要再放宽!
两大核心内容:
❶ 35周岁及以下,在滨城缴纳社保满6个月,即可申请落户(从原来的1年缩短到6个月)。若超过35周岁,在滨城有合法产权住房即可。
❷ 在北京工作且累计在京缴纳社保3年以上(不含补缴),40周岁以下,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滨海购买单套90平米及以上新房,可申请落户。
缩短了外地人落户天津的时间。
最重要的,对大量“北漂儿”敞开大门。
毕竟京津通勤便利,天津教育优势强大,城市公共配套水平高,房价比北京便宜太多,大量“北漂”最终都会成为“北津人”。
天津再次开启抢人大战,为楼市“引增量”。
天津楼市新政正在“多箭齐发”。
取消限购、房贷利率低水平、下调存量房贷利率、不再区分首二套、落户门槛又降低……
无论买房条件,还是买房成本,妥妥的“历史宽松PLUS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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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问答
一、取消住房限购政策后,居民购房有什么变化?
答:本次限购取消后,本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均可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无需提供纳税或社保证明等购房资格证明材料。
二、取消住房转让限制政策主要涉及哪些群体?
答:2020年,我市曾出台有关政策,允许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职工享受市民待遇购房,同时要求所购住房取得产权证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此次政策调整后,所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取消,转让住房不再受持有时间限制。
三、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市优化了住宅设计规范和标准,越来越多的高品质住房上市,这些项目虽然价格略高于其他项目,但仍受到市场高度认可。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打造更多好房子,因此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
四、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具体是什么内容?
答:我市原有的普通住房标准是住宅小区容积率1.0以上,且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该标准取消后,在商品房开发建设、交易等各个环节均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将有利于降低开发成本,减轻居民家庭购房负担。
五、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答:居民在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与首套房一致,均为15%,进一步降低了居民购房贷款门槛。
六、取消住房限购政策后,居民办理购房贷款时如何认定套数?
答:按行政区认定住房套数。居民在本市购房的,只核查其在本行政区的住房套数情况,并按此办理贷款手续。
例如,购房人在河西区、津南区分别持有1套住房,计划在河东区购买1套住房,此时只核查其在河东区的住房套数情况,如在河东区无住房,购买该套住房时,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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