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把北京律师抬着请出法庭符合法律规定,应该尊重法庭决定

海南人爱海南 2024-05-28 01:55:13

开庭前把辩护律师请出法庭这还是第一次,这事还发生在最开放的海南自贸港。但是,海南法院开庭前把北京张姓律师抬起来请出法庭是有法律依据的。那就是《刑事诉讼法》第311条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一个审判程序中,连续更换辩护人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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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是被告人连续更换律师,这不,被告人又把自己的辩护律师换成了北京律师没有同法官打招呼,未得到法官允许。所以,开庭前,北京张姓律师被警察抬起来请出了法庭。

被告人为什么连续更换律师,之前的三位律师是不是被告人请的就不得而知了。反正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被请出法庭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被告人之前的三位律师是谁请的就不那么重要了。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被请出法庭,是否意味着被告人没有专业律师为其辩护了?看来,这是被告人活该,只有自己为自己辩护了,谁让你不尊重法律、不尊重法官呢?

从北京张姓律师被警察抬起来请出法庭和青海中院“垂帘听政〞事件中,应该得出这样一个基本结论:被告人和律师参与诉讼中必须遵守法律,遵守法庭纪律。遵守法律、遵守法庭纪律就是必须充分的尊重法官。

毕竟,法庭纪律是庭审法官主导的。遵守法庭纪律就是按照庭审法官的要求出庭诉讼、出庭辩护、出庭旁听等。被告人请不请律师,请哪里的律师,请了律师再换不换律师,换几次律师,律师怎么辩护等,都应该主动同法官沟通,得到法官的许可,这或许才是真正地尊重法官。

当事人应该知道,法庭纪律法官说了算。开庭审理的任何案子,最终结果还是法官说了算。事实上,请不请律师,请哪里的律师都是一样的,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一切都是法官说了算,在这个问题上是没有任何争议的,也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这是法律规定的,不是哪个人哪个地方定的土政策。法治,就是依照法律规定来。

从青海中院“垂帘听政〞到北京律师在海南被警察抬起来请出法庭的事件中看出,不知道是不是巧合,青海和海南的法官都不喜欢外地律师,尤其是从北京请的律师,是不是法官对外地律师尤其是北京律师有什么不好的看法,或者是法官是出于地方保护只允许请本地律师参与诉讼,为了本地律师有活干?毕竟律师就是靠打官司赚钱的,外地律师来了,本地律师的活就少了。或许这是大家对两地法官的一种误解,应该纯属于巧合。

我们不要对法官有偏见,法官在法庭上所做的任何决定都是依照法律规定来的。我们尊重法官就是在尊重法律,尊重法官就是在尊重自己,尊重法官就是在为自己争取最好的审判结果。其他人是不是这么认同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反正我是这样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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