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发布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措施》指出,提振大宗商品消费。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发布新能源汽车下乡产品目录,市县联动举办10场以上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电价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推动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新增停车泊位8000个以上。鼓励各地支持消费品、大宗商品型贸易企业在南通新设贸易主体。
编制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清单,鼓励民间资本投向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建立全市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
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新开工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5%予以补助,其中对经认定的新能源产业项目按25%、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亿元。对经认定的专精特新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