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态环境厅“巨虎”林命春,真不是一般的“贪”!

暖阳浅笑 2024-11-26 20:09:25

我党反腐败有句名言:“苍蝇、蚊子一起打!”腐化路上不是只有大老虎,还有很多苍蝇蚊子,坊间看惯了我党以雷霆万钧之势打击大老虎,可苍蝇蚊子也照拍不误。

广东省纪委查处一起案件,主犯非常年轻,但却知法犯法,自己大好前途被贪念毁于一旦,这个人就是林命春。

一: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林命春45岁,在担任广东省纪委派驻环境厅纪检组副组长时被查的,消息爆出后,引来很多网友评论。

有人说,林命春是基层干部,基层干部是最容易滋生“苍蝇”的地方,所谓苍蝇就是那些没有形成“大势”的贪腐分子,但已经有了苗头。

在生物链中,苍蝇最喜欢盯腐烂是事物,从下往上传播病毒,令人类所厌恶,作为年轻干部,林命春从基层做起,是怎么变成苍蝇的?

林命春出生于1978年,广东饶平人,2001年大学毕业便进入地方机关工作,有传言说,林命春出身贫苦,父母都是农民。

大学毕业后进入机关工作,父母家族觉得脸上有光,乃至整个村子的人都以他为荣,在广东纪委的通报中称:林命春丧失理念,背离我党信仰。

应该说,林命春出事后,不管外界对他的身世有多少传说,林命春走入仕途后,滋长骄傲自满情绪在所难免,一个平民家庭的子弟入仕为官,在古代等于登上官绅阶层,上了一级。

我党再三强调,作为执政党,我党始终秉承立党为公、执政为名的本色不变,党员和党的干部要以服务人民为宗旨,竭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问题、难题。

为民办实事,才是我党需要的好干部,才是令百姓满意的干部,特别党的基层干部,经常深入民间,与老百姓接触最多,更应该秉承我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林命春案被曝光后,网友评论:作为基层干部,不能廉洁自律,不仅有损党的形象,还会造成社会和民众之间的冲突,引发很多不稳定因素。

作为进驻环境厅的纪检组副组长,按级别副厅级干部,40几岁就是副厅级,林命春要是不出事,以他的年纪还有升迁的机会。

可林命春被爆收受礼金,不按规定上报个人行动事宜,这几个字暴露出怎样的信息?纪检干部外派进驻某单位做纪检审查工作,肯定要查处该单位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如果有,作为纪检组干部,要如实记录,整理明白如实上报,这算是完成党交代的纪检监察任务,林命春收受礼金,证明有人向他行贿。

行贿者最大可能出自林命春前往审查的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出现了违纪违法行为和事情,这些人给林命春行贿,希望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瞒天过海蒙混过关。

二: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林命春如果自己足够廉洁,根本不会受贿,然而问题就出在这里,林命春面对行贿者,公然收受贿赂。

所以,广东纪委通报林命春是:违背组织原则,犯了原则性错误,也就是林命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不够硬。

在通告中还提到,林命春不如实向组织上报个人行动,作为纪检干部,被外派到驻外单位,做审查工作,每天需要如实向省纪委上报自己的行动,以及工作进度和内容。

这是作为纪检干部起码的工作内容,林命春显然没有做到,也许在他的观念里,自己离开原单位外派工作,仿佛是脱了缰绳的野马,开始放飞自我。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信仰存在于个人头脑,和环境没有必然关联,离开原单位,林命春感觉自己没有单位规定束缚,思想信念开始迅速堕落。

换工作环境没有如实上报工作内容,林命春开始走向不归路,通报中说:他在干部调整岗位上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怎么解读这句话?我党纪委进驻工作组所监察单位有监督作用,对某单位从领导到员工,从主导机构到部门,全方位纪检监督。

发现有问题的地方,要如实上报,依法调查,搜集证据,为后面公检法介入打基础,对失职人员外派纪检组有权做出处理,比如对某人进行警告、记过、罢免等处分。

不仅如此,林命春还有权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并要求对方提出整改方案提出意见,纪检组的职权相当大,但级别会低于接受纪检监察的单位领导。

或许是林命春发现某位环境厅干部有问题,要按制度必须对其罢免,但对方对林命春行贿,请求从轻处罚,结果理应罢免变成警告,理应警告变成记过。

如此轻描淡写的纪检监察,当然不能起到监督作用,正如网友评论的:基层干部是政治生态圈中的重要一环,这些人不廉洁,不仅有损党的形象,还会引发不少社会矛盾。

林命春的通报中,被指违规办企业,在社会上做兼职,还利用自身职务条件优势,勾结他人,为企业非法盈利,收受巨额贿赂。

这句字眼令人遐思,林命春这次奉命进驻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监督管理全省的环境质量,会管理广东全省生态企业的运行工作。

三:

我国为达成2050年碳中和和碳达峰目标,对企业生产排污对环境影响十分重视,对海洋、陆地污染排放进行严格检测。

每年,各个省的生态环境厅,还会对全省生产企业的排污进行评定考核,根据成绩进行排名,还要定时到企业进行宣传教育,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也就是说,生态环境厅和每个省的企业,特别是生产企业关系密切,既是这些企业的监察上级,也是他们的父母官,为企业提供服务。

然而,企业为了生存,追求效应,不愿意在生态环境方面进行投入,最近十年伴随我国对环境日益重视,很多企业开工之时,必须做生态环境方面论证。

有了论证报告,企业才算取得了生产资制,很多企业不愿意花钱做项目论证报告,会向生态环境部门行贿,企图绕过此节。

林命春案通报中,说他利用职务便利勾结他人,为企业非法谋利,那么可以理解为,林命春带领广东省纪检组进入生态环境厅纪检,一定发现该单位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例如,林命春可能发现某企业在自身环境质量监督方面存在问题或者漏洞,对对方提出整改意见,但对方因为涉及利益纠葛,可能对林命春进行了行贿。

问题是如果是简单的行贿受贿,林命春的问题也许不会那么严重,通报中说他案件处理上谋私利,还在社会兼职。

我党有党员纪律,规定国家官员不允许在企业或者社会组织中兼职,谋取私利,林命春不仅在纪检工作中受贿,甚至还被指直接参与企业违规行为。

企业生产中如涉及环境污染问题,如果没有做相关环境调查,是违法行为,是不能开展生产的,但是,在林命春的通报中,显然存在企业勾结生态环境厅的人联合向林命春行贿。

请他不要检举企业在环境方面的违法行为,问题可能很严重,越查越多,且林命春已经发现生态环境厅的某人与某企业的违法行为相关联,查下去会牵扯出一大批人。

如果是涉及这种大案要案,按照一般人理解不正是纪检部门重点查处的案件吗?可涉及利益面前,有些纪检干部就迷失方向。

通报中说:林命春进驻生态环境厅不仅没有查处该查的大要案,还和违法干部沆瀣一气,蛇鼠一窝,收受巨额贿赂,对抗组织审查。

换言之,林命春不仅没有举报监察,还和这些违法分子成为一伙,在纪检工作中包庇这些违法分子,设法让他们逃脱该有的纪检惩罚。

所以通报中会说:林命春出现信仰不忠、对党组织不老实的严重问题,作为纪检干部公开与犯罪分子勾结在一起,受贿巨款,成了纪检部门的“内鬼”。

四:

林命春案件曝光后,很多人猜测,这位2001年就进入机关工作的年轻干部,是怎么进入基层的?又是如何升迁的?

有人还猜测,随着林命春案件不断深入,曾经作为基层干部的他,还会有哪些不法之事,做了哪些伤害人民群众的事?

然而,林命春案是新近查处的违法案件,目前通报只说将其开除党籍与公职,至于林命春巨额受贿具体情况,还需要等到广东省公检法部门进一步审理后才能公布。

有人说,别看林命春级别不高,但性质恶劣,已属广东生态环境厅牵出的“巨虎”,贿款已经令人瞠目结舌。

应该说,年轻干部,要紧的是建立牢固信仰,信仰不纯,如林命春,就算不出现在生态环境厅,也会从其他地方冒出来,变成腐蚀我党的苍蝇蚊子。时间一长会滋长为巨虎!

参考资料:

1:广东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原副组长林命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南粤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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