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学良案件是一起令人痛心疾首的人间悲剧。
1999年,陕西商洛柞水县下梁镇明星村的简学良,家庭条件普通且较为贫穷。当年9月16日,趁俞小君丈夫杨荣文去县城打工,简学良以电视信号不好为由进入俞家,试图求欢遭拒后实施强暴。杨荣文得知找其算账反被打,俞小君报警,简学良因强奸罪获刑五年。然而,简学良落网后称与俞小君早有长达大半年的私情,首次亲密时还给过俞70元,最后却被诬告,他因认为杨家有关系而放弃上诉,此说法因俞小君已死无法证实。
2003年,简学良因狱中表现良好减刑一年出狱。在他服刑期间,妻子独自承担家庭重担,照顾公婆、养育孩子,还靠种地、装沙子艰难维持生计,导致家中一贫如洗。可出狱后的简学良,因强奸前科遭到村民冷落排挤。俞小君在县城开服装店,简学良多次找她理论,两家矛盾不断升级,一次俞家丢东西便直指简学良,致使其在村里更加孤立,只能到工地做泥瓦匠,生活窘迫,对俞家的仇恨也日益加深。
2004年8月13日,简学良目睹自家生活艰难,反观俞小君家幸福美满,心中怨恨在酒后彻底爆发。他趁家人熟睡,持斧头潜入俞家,残忍杀害杨荣文、俞小君及其女儿、侄子、祖父,随后又到杨荣文兄长杨荣元家,杀害杨荣元及其双胞胎子女,共8人,甚至砍下俞小君头颅扔到水沟。逃亡五天后简学良被抓,最终被判处死刑,赔偿受害者家属1.5万元。这起案件让两个家庭支离破碎,也促使社会对犯罪成因、道德伦理、人性善恶及社会包容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