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恨的深渊:浙江缙云2011,郑勇军因邻里欺压走向灭门绝路

大嘴巴说故事 2025-04-11 09:20:38

2011年,浙江省缙云县五云镇周村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灭门惨案,凶手郑勇军的命运也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

郑勇军自幼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虽然家境贫寒,但日子过得温馨和睦。长大成人后,他结识了温柔贤淑的晓琴,二人喜结连理,回到老家与母亲一同生活。然而,他们的平静生活却因邻居曹家的存在而被彻底打破。

曹家人口众多,家境富裕,在村里行事高调。因嫉妒郑家的好人缘,长期对郑家进行刁难。2011年郑勇军外出打工后,曹家妄图以低价购买郑家菜园,遭到拒绝后,便用粪桶对着郑家厨房吹异味,致使郑家无法正常生活。郑勇军母亲前去理论,竟被曹家打折了腿,而派出所调解的结果仅仅是让曹家赔偿500元。

晓琴为讨说法,找到曾喜欢自己的曹志广理论,却遭其羞辱,曹志广甚至提出不堪的要求。此后,曹家变本加厉,偷郑家的菜、在菜园放虫子,严重影响郑家生计。曹志广更是两次强行凌辱晓琴。郑勇军母亲得知后,与晓琴一同报警,却因曹家在派出所有亲戚,案件仅做了笔录便没了下文。

郑勇军得知家中变故后,立刻请假赶回。他前往派出所质问,得到的却是证据不足的敷衍答复,去找曹志广理论,又遭到曹志广及其表弟的痛揍和侮辱。种种欺压和不公,让郑勇军心中的怒火越烧越旺,最终失去理智,决定复仇。

2011年8月1日晚,郑勇军带着菜刀潜入曹家大院。待曹家人熟睡后,他翻墙而入,进入屋内见人就砍。在复仇的怒火驱使下,他失去了理智,曹家十几口人,包括老人和孩子,皆未能幸免。作案后,郑勇军瘫坐在地,恢复些许理智后,拨打了报警电话自首。最终,郑勇军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起悲剧令人痛心,也反映出邻里矛盾若不能妥善解决,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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