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网民反映安徽宿州一健走团过新汴河大桥时占用机动车道。网民称,该行为存在危险,桥上人行道较宽敞完全可通行。6日记者从宿州交警支队获悉,近期已有多位市民投诉该行为,交警部门已增派人员巡逻,发现健走团走机动车道将进行劝导。(1月6日新京报网)
健走团占用机动车道,并非个例。前几年,河南商丘健走团占用市区机动车道、河南周口健走队逼停车辆就曾上过热搜。
健走本身是一种非常好的健身方式,有利于身心健康。但是,健走团占用机动车道,却非常不妥,不能听之任之。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健走团占用机动车道,带来的危害不言而喻,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轻者,直接逼得机动车不得不减速避让,降低道路通行效率,增加交通堵塞风险,加剧交通拥堵状况。重者,机动车车速较快,驾驶员稍不注意,很可能直接冲进健走团人群之中,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这绝非危言耸听。2017年7月8日,山东临沂一“暴走团”占据主路内侧车道行走,一辆出租车从后方撞入人群,致1死2伤。
从法律角度讲,健走团占用机动车道,属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可以根据违法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对健走团占用机动车道现象,交警部门增派人员巡逻,及时进行劝导,不失为一种积极、温情的应对方式。劝导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健走团成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让他们认识到占用机动车道行为的不妥之处,在第一时间自觉改正,把机动车道还给机动车。
不过,让健走团回归安全道路,守住法律和文明的底线,不能按照法不责众的逻辑只是一味劝导,尤其是对屡教不改、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健走团,该亮剑时一定要亮剑。特别是对作为“带头大哥”的健走团领队,交警部门应当及时亮出法律之剑,依法处罚,以儆效尤,倒逼健走团领队尽到组织管理责任,约束健走团成员行为,引导健走团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规则,让每一个健走团成员认识到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同时,交警部门加强对机动车挤占人行道违法行为的管理和执法,把人行道还给健走团。
另外,更重要的是,为市民创造适宜健走的道路条件,不必与机动车抢路权。推动有步游道的城市公园和大中小学操场在晚间向社会免费开放,引导和方便健走团可以在安全场地放心健走。 张立美
■补一叨///
本文提到的健走团占道问题也算是个老问题了。早在数年前,编者老家南通的亲戚就是健走团成员,有段时间经常看到他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自己拍的他们团队晚上健步走的视频。记忆犹新的是,他就讲过他们团队在大马路上占道、小喇叭喊口号等行为引起周边群众不满遭来指责的事情,经社区、民警疏导劝诫,算是平息了纷争。【扬子时评】在此提请广大读者朋友,把“回归安全道路,守住法律和文明底线”的倡议传递给身边参加健走团的亲友。有道是:
组团健步兴致高,
交通法规要记牢。
文明行走人夸赞,
快乐锻炼情更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