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烽火连天的战争年代,新四军曾经明文规定:干部、战士在战地不许结婚。即便经过上级批准允许结婚的人,也必须达到“二八五团”这个硬性标准,也就是年满二十八岁、从军五年且担任团级以上职务的干部,才有结婚的资格。
这是一条铁的纪律,任何人不得违反。年满二十八岁、服役满五年且担任团级干部以上职务。
自1937年12月新四军成立后,广大新四军指战员基本上都严格遵守这条纪律。
但到了1940年初夏,有个干部向江南指挥部报告说:驻某村的兵站站长王永安跟当地一名女青年拉拉扯扯,女青年被迫跟他结了婚。这件事在人民群众和战士中已经造成了很坏影响,要对他严肃处理才行。
当时江南指挥部的负责人主要包括:总指挥陈毅、副指挥粟裕、参谋长罗忠毅、政治部主任刘炎,他们得知此事都非常重视,马上召集干部们讨论如何处理。
会上有不少人说,虽然王永安工作表现一直很好,但是战地结婚违犯了纪律,问题非常严重,必须给予严厉处分。也有一些人本着防微杜渐、绝不姑息的原则,提出要枪毙王永安。
陈毅也认为这件事在群众当中产生了恶劣影响,同意枪毙王永安的做法。
副指挥粟裕却一直沉默不语,他觉得这件事很蹊跷:王永安应该是知道违犯纪律有严重的后果,可是他还是这样做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更何况王永安是有名的“独臂英雄”,由于曾经在战斗中受过伤,只剩下一只手,他结婚会不会另有原因呢?
于是,粟裕对大家说:“我们的军纪、党纪是严格的,但是处理一个同志要十分慎重,枪毙一个人更要再三考虑。我看这件事有点蹊跷,王永安的问题要进一步调查清楚,然后才能作出结论。”
大家认为粟裕的话很有道理,都同意他的意见。
后来,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事情终于弄清楚了。
原来,贫农房东看到王永安为人忠诚、老实又勤快,看他只有一只手,处处很不方便,为了照顾他的生活,就主动将女儿许配给他。
由当地离部队很远,加上敌人的重重封锁,王永安无法及时向上级请示,而房东又热心地筹办好了结婚酒席,请来了亲朋好友。
在这种情况下,王永安实在无法推脱,为了不伤害群众的感情,也就结了婚。结婚那天,全村人都纷纷前来祝贺,热闹非常。
事情弄清后,江南指挥部又一次召开干部会。会上大家一致认为,王永安战地结婚是错误的,但由于情况特殊,他的结婚在驻地群众中不但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反而被认为是一件好事。因此决定,对他进行批评教育,不给他处分。
会议正要结束,王永安的岳父、岳母闻讯带着新娘打扮的女儿赶来了。指挥部热情接待了他们,还让王永安夫妻俩团聚。
王永安非常感动,尤其感谢粟裕力排众议,让部队查明原因救了他一命。从此王永安更加勤奋地工作,后来担任了新四军后方医院的院长,那位女青年也参加了新四军。
类似情况粟裕挽救了很多人,特别是宋时轮将军!仁义将军粟裕,福德永存!
为什么要有这种条件才可以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