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新规,国有单位职工弹性退休,能前弹不能后弹,是真的吗

一凡社保 2025-01-06 20:56:26

2025年1月1日,人社部等三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实施弹性退休暂行办法,对延迟退休中有关弹性退休进行了详细约定,解决了弹性退休的实际操作问题。

不过,暂行办法出台后,不同的人对于有关条款的理解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比如第四条的有关条款和第十三条的条款,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

第四条规定,

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退休。

什么是法定退休年龄?有人说男职工60岁、女职工50岁、女管理人员55岁,也就是延迟退休政策实施前的法定退休年龄。实际上,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今后凡是提到法定退休年龄,都是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如果说以前的法定退休年龄,一般都加上一个“原”字,比如原法定退休年龄,如果没有“原”字等类似强调字眼,现在讨论法定退休,一律指的是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比如在2025年到2039年这15年过渡期内,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可能是60.5岁,可能是61岁,也可能是62岁,也就是60到63岁之间的某个年龄都有可能是法定退休年龄。

再看看“应当”办理退休手续,“应当”二字该如何理解?实际上,个人理解,应当与必须的含义差不多,也就是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也达到了其他退休条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办理退休手续。换句话说,本条中提到的三类人可以提前申请退休,不允许延后退休,按照弹性退休的说法,也就是可以前弹,不能后弹。

下面看看第十三条的规定,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弹性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人事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同意。

单独看这一条,在弹性退休方面,既可以提前退休,也可以延后退休。这样就似乎与第四条的规定相矛盾。

在我看来,二者并不矛盾,把这两条放在一起看,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及管理等三类人员,可以弹性退休,但是只能往前弹,不能往后弹。比如张三是某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法定退休年龄是61岁,可以申请提前到60岁退休,但需要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而国有企业普通职工提前退休,就不需要报批。如果该领导干部想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1岁后继续弹性到62岁或者64岁退休,是不允许的。

综上所述,弹性退休暂行办法中第四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结合起来看,正常情况下,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等三类人员,允许弹性退休,但是只能提前,不能延后。

以上观点是基于个人对条款的理解,不知道大家是否认可,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0 阅读:12

一凡社保

简介:做专业领域创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