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标准
1.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10元。
2. 低收入家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88元。
3. 养老金低于平均水平且年满80周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5元。
4. 无子女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补贴标准的20%。
5.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根据照护等级有所不同,照护二级至四级为每人每月740元,照护五级至六级为每人每月444元。
二、申请方法
1. 准备申请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
•参保人员社保卡/医保卡。
•由街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低保/低收入证明(如适用)。
•养老金收入证明(如适用)。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报告。
2. 提交申请:
•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需要进一步认定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的,申请人应当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也可选择通过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或相关政府部门指定的在线渠道提交申请。
3. 审核与审批:
•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报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进行审批。
•审核过程中会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照护等级等进行核实。
4. 领取补贴: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准予服务补贴告知书》。
•如未通过审批,将收到《不予服务补贴告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确认的理由和依据。
•凭《准予服务补贴告知书》,申请人可在指定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相关政府部门领取养老服务补贴。补贴资金将直接用于支付老年人所需的养老服务费用。
三、注意事项
1. 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补贴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支付居家养老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照料护理、康复辅助、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
2. 积极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申请人应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并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有一定的积分。
3. 关注政策变化:上海市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可能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申请人应关注政策变化,以便及时享受最新的优惠措施。
4. 妥善保管相关文件: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准予服务补贴告知书》等相关文件,避免遗失或损坏。如文件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