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女子“患艾滋病”无防护卖淫:传播性病罪获刑16个月!

为你而生 2022-12-28 13:37:44

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成年人做任何事情都要三思后行,不要害人害己,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否则必然会遭受惩罚,欲望是一条奔腾的河,川流不息,但人要学会控制自己,而不是放纵。

12月28号讯,湖南长沙雨花区法院判决了一起传播性病的案件,尹女士在明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依然选择从事卖淫活动,且不做任何防护措施,尹女士的行为被认定为传播性病罪,获刑1年4个月,罚款5千元。

今年9月21号下午17点左右,尹女士和曾某联系商定在长沙雨花区某小区的民房内实施卖淫嫖娼活动,尹女士就在这个小区租的房子,两人的违法活动被举报,尹女士和曾某被抓获。

后查明,尹女士本身患有艾滋病,她已经被湖南疾控中心确诊是HIV阳性,而且一直在医院进行治疗并领取药物,而在和曾某的交易中,尹女士并未告知曾某自己患艾滋病,连基本的安全措施都没有做,双方就发生了性关系。

尹女士的行为已经涉嫌传播性病罪,之后被起诉,法院认为,尹女士明知道自己患病依然从事违法卖淫行为,构成传播性病罪的条件,雨花区法院对尹女士的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且罚款五千元。

曾某应该没有感染,因为如果明知道患艾滋病还传播,造成了他人感染艾滋病毒,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法院查明的事实中并没有这一点,只是认为尹女士传播性病罪,没有故意伤害罪这一条,所以曾某应该没被感染。

不过对于曾某来说,以后一定会记一辈子,不可放纵自己的欲望,一旦染上艾滋病,即便能治愈,也会让整个生活变得一团糟,这起案件中,曾某也违法了,又是一个受害者,幸好没有感染,不幸中的万幸了。

尹女士为何会做这种事情呢?知道自己感染了艾滋病,还不做任何防护,有变相的报复嫌疑,因为尹女士不会不知道如此行为会让其他人感染,所以对她的处罚也合理,尹女士从事这个职业应该不短的时间,自己感染可能也是被他人所害,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犯罪的事情。

选择什么因必然结出什么果,尹女士一开始就走错了路,即便报复他人也不会让她的疾病消失,但心有不甘就会这样,也提醒那些控制不住自己的人,为了自己和家人也不要逾矩,否则害人害己,对于这起案件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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