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九九猪智能科技第38类“九九猪”商标复审胜诉

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 2024-09-21 17:07:56

商标被驳回了是可以申请商标复审的,驳回复审是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通过代理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和丰富的代理经验,对商标局的驳回意见进行论证,向审查人员详细阐明商标为什么应该注册的理由,从而大大提高复审通过率。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8672850号“九九猪”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设计,以明确的汉字“九九猪”为识别和呼叫的核心,与引证商标“九猪”在外观、含义、呼叫等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整体外观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采用楷体书写,给人一种厚重有力的感觉。结构严谨,重心平稳,横平竖直特点突出。引证商标采用宋体字书写,整体简洁规整、文字线条纤细。

3、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整体含义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可以理解为“高品质、经久耐用的通信设备出租服务带来繁荣和发展”。同时,申请商标“九九猪”在寓意方面更加强调了与繁荣、发展、吉祥等方面的联系,为品牌营销和推广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价值。引证商标的含义可以理解为“丰富、全面地与猪有关的产品或服务”。

二、申请商标“九九猪”源于申请人合肥九九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字号,目前已经申请注册了多枚相关商标,可见申请商标对申请人的重要性。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8672850号“九九猪”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九九猪”商标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为文字商标,与1枚引证商标相近似,我司律师从双方的显著性入手,区分了双方含义、外观等方面的不同之处,最终使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