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普惠经费政策。民办普惠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标准与公办园保持一致,认真落实两项普惠园扶持专项资金,全区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由400元提高到600元。2024年,曹妃甸被评为省级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
加强有效监管。建立健全幼儿园整体评估体系,出台《唐山市曹妃甸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曹妃甸区清理整顿幼儿园乱办班乱收费工作方案》等制度,引导和监督民办园保教费收入及财政补助主要用于教师工资和幼儿园运转,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民办园收费等办园行为的监管检查,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健康稳定发展。
据悉,曹妃甸区将继续提供对学前教育的保障,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深化教育改革,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再上新台阶,并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承诺,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为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