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左旗10万亩沙戈荒租金仅要18.6元/亩/年距550电站30公里

沛春九州 2024-03-15 08:57:01

租赁风光发电用地合作协议

甲方(出租沙地方):**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租用沙地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条款:

一 、甲乙双方合作办理位于阿拉善左旗境内沙地租赁开发建设光伏用地一事。

二、 租用面积及价格:10万亩沙地、1亩1年18.6元、租赁期限30年,电站220-550KV, 电站离施工地约30公里左右(40个工作日左右做完手续)

三、 合同总价:

四、 甲方负责从农户手中承包沙地,办理发改局3GW立项、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武装部、文化局、交通局等部门相关审批手续。

五、办理手续前,乙方将500万元存入共管银行帐户,给付方如下:

六、甲方向乙方出示农户沙地承包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100万元,此款打入甲方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行:

卡号:

1、甲方办理完成上述部门审批手续后向乙方出具、展示,乙方付400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卡号:

七、甲方收到剩余尾款后将上述审批手续交付给乙方。

八、指标办理服务费0.12元、指标公示后支付50%,并支付土地租金50%;取得接入函付清服务费和土地租金。

九、 办理手续前考察、洽谈、车旅费、住宿费,饭费、营业执照费 、可行性报告费、由乙方全部负责费用。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和变更,拒不受甲方及 承诺付款人或法人变更及企业改制,重但等因素的影响,都 具有备永久性法律效力持续有效,直到甲方按合同约定的上述各项费用全部付清为止。

十、认可以上条件, 有经济实力的公司来对接,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新能源责任有限公司

联系人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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