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驻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专职人民调解员梅张云收到一封南阳快递寄来的感谢信,感谢她通过调解方式在诉前及时有效化解经济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一起河南省南阳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甘某之间追偿权经济纠纷案。甘某通过“某某易卡”APP借款人民币10000元,同时与陕西经济协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后甘某只偿还了部分借款,剩余部分借款没有按期偿还产生逾期。
陕西经济协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完成全部剩余期数的代偿后,将其对甘某所享有的债权及其他财产利益转让给南阳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通知了甘某。故南阳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至光山县人民法院要求甘某返还代偿款及逾期利息5728.9元。
经光山县人民法院网上立案通过后转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受理纠纷后,及时展开调解工作。因南阳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外地,联系不上甘某本人,调解员多方途径联系上了甘某亲属。调解员梅张云认真负责地向双方当事人讲法析理,分析了诉前调解及积极履行的优势,避免案件走向诉讼环节带来的后果。在梅张云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甘某亲属于2023年5月26日自愿为甘某通过银行主动向南阳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汇款5300元。
南阳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感谢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驻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的积极努力,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切实有效的服务,避免了一起诉讼案件,使该公司及时追回款项,取得了满意的结果,特寄来感谢信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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